在50多天时间里,开发区一名男子持刀抢劫20起,遇到不“配合”的,他竟持刀砍被害人的手。近日,该男子被判处重刑。
车行偏僻处乘客翻脸成劫匪
王女士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去年10月26日中午,她驾车在开发区某电子城门前等客。当天13时许,一名男子上车后,说要去某高校后身。男子看起来30多岁,长得很瘦弱。
途中,出租车经过一个僻静地方时,男子突然让王女士停车。王女士刚停下车,可怕的一幕发生了。“快把钱拿出来! ”男子掏出一把匕首,在王女士面前比划。王女士非常害怕,把手提包给了男子。男子下车后,拎着抢来的包向某高校方向跑去。
同年10月28日,在某高校附近,出租车司机梁女士也遭人持刀抢劫,遭遇和王女士差不多。事后,两名女司机都报了警,根据她们的描述,警方认定,这两起抢劫案很可能为一人所为。
同年11月初,又有多名出租车司机被抢。经过调查,一名个头不高、身材较瘦、长脸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同年12月15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一天三次抢劫独行女
刘某现年36岁,开发区人。他曾因抢劫、盗窃、诈骗多次被判刑,出狱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据刘某供述,去年10月末至12月中旬,开发区接连发生的多起抢劫案都与他有关。除了抢劫出租车司机,他还尾随独行女子持刀抢劫,仅在去年12月15日,他就持刀三次抢劫独行女子。
刘女士就是其中一名被抢女子。当晚,刘女士下班回家,拿着手提包向楼上走去。当刘女士走到二楼楼梯口时,突然感觉有人从后面拽她的手提包。刘女士转身,看到刘某手中拿着砍刀,站在她的面前。刘某拽住刘女士的包,让她松手。想到包内的3000多元现金,刘女士没松手,大喊“有人抢劫”。刘某见状,持刀砍向刘女士拎包的手,在砍了两三下后抢走了手提包,好在刘女士的手没有大碍。
抢劫20起还伤了被害人
今年7月份,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随后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从去年10月末至12月15日,在50多天时间里,刘某一共持刀抢劫20起。在持刀抢劫过程中,他两次弄伤被害人的手。
法院判决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半岛晨报 记者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