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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谈宪法困惑 很多人觉得和自己没关系

2012-12-12 11:38: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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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学法律的,和政法大学也没有关系,我只是个普通的中国人,来谢谢他所做的

  王人博和焦洪昌都有一个习惯,坐出租车的时候跟的哥聊上几句。

  有一回,焦洪昌问的哥知不知道宪法这回事。的哥乐呵呵地说:“我就知道两个法,领导有想法,百姓没办法。”

  而王人博则直接将自己的经历发到了微博上:今天天真冷,好不容易打上车。一上车,京哥就唠叨不停。问我是哪个单位的,干什么的。我如实作答,并告诉是教法律的。又问,教什么法律?答,教的是一门最不值钱的法律。京哥回答说,噢,是教宪法的吧?!

  事实上,2007年一份关于公民宪法意识的调查中,当被问及与公民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是什么法律时,76%的被调查者回答为民法,3%的人选择是刑法,7%的人回答为行政法,10%的人回答是宪法。

  “校园里需要宪法课,我们的社会当然也需要一堂宪法课。”王人博说。

  他曾开玩笑说学者的使命像夫妻,要“男主外,女主内”。他认为自己的角色更像女人,使命在教室而不在社会。

  在校园外的“宪法课”上,最活跃的身影无疑属于和他几乎同时调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的蔡定剑。

  连续多年的12月4日普法日,蔡定剑亲自带着学生进行反歧视宣传。他发现,宪法宣传时常见“要求公民遵守宪法”这样的口号。在一篇题为《关于什么是宪法》的论文里,他专门写了一章讨论“公民能否违宪”的话题。在他看来,其他法律都可以是政府制定用以管理社会和公民的,唯独宪法是唯一一个人民直接制定用来约束政府的法律;将公民作为违宪的主体,“来自对宪法精神的误解”。

  乙肝患者维权网站“肝胆相照”的版主“小谷子”曾给蔡定剑打电话。当时还是官员身份的蔡定剑这样回答:“公民的口袋不能随意搜查,公民的身体怎能随意搜查?”

  北京曾有一位63岁的老人,手持修改后的《宪法》抵制强拆。蔡定剑得知此事后,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专门约上同道,身穿运动装,背着相机,前往拆迁街区调研。

  他在文章中这样写道:宪法的根本性和最高权威,应该体现在它能为公民权利提供最后的保护手段,成为审判机关维护正义的最后依据。

  “对这一点,我们过去是缺乏认识或忽视的。然而,没有这一点的实现,宪法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就不可能在普通公民心中确立起来,也就是说,宪法不可能成为公民心中的根本法。”蔡定剑始终这样认为。

  事实上,在德国,其《基本法》第一条规定:“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所有国家权力的义务”。这也是10年来德国宪法法院的法官在判决书中引用频率最高的一条。在柏林街头,有些商店会把《基本法》第一条醒目地写在玻璃门上。

  蔡定剑的助手刘小楠记得,2010年6月他们给媒体记者做平等与反歧视项目的培训。当时蔡定剑告诉她,国内学者对国家权力研究得多,但对公民权利研究得少,而一般群众对宪法里的基本权利也不是很了解,“等我好起来,我们组织一批人,每人研究一项宪法权利,一起做这样一本书吧。”5个月后,蔡定剑即因癌症去世。

  但在他病重的时候,仍然坚持通过自己口述,再由他的研究生王理万敲进电脑的方式写文章。王理万记得,蔡定剑叮嘱他“太口语化的可以书面化”。有一次,他让王理万输入“老百姓就会没办法打官司了”,结果王理万改成了“公民无法行使诉讼权”。蔡定剑虚弱地对他说:“你改过来,这种语言只有咱们法律人才懂,就写老百姓就好,也不要写公民。”

  “在他的理念里,宪法是拿来用的。他一生努力的立足点,就是如何把宪法变得更有用。”他的好友、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张千帆曾经这样评价蔡定剑。

  在他去世的时候,一位媒体人在微博上写道:“蔡定剑,一个曾弃官不做立志做学问的人,因为他相信宪法知识的普及可以从根本上帮助这个国家和她的人民。他写了很多书,写了很多报纸文章,为中国宪政的梦奋斗了一辈子。请您有空Google下,记住他和他热烈美丽的梦。”

  追悼会,一位老人对蔡定剑的儿子蔡克蒙说:“我不是学法律的,和政法大学也没有关系,我只是个普通的中国人,来谢谢他所做的。”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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