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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谈宪法困惑 很多人觉得和自己没关系

2012-12-12 11:38: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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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热爱宪法的人应该是老百姓

  “82宪法”颁布的那一年,王人博第一次在图书馆里因为一本中国人写的书而“眼前一亮”。那本书的名字是《希腊的城邦制度》,作者顾准。而在此前,王人博的阅读爱好集中在哲学领域。后来,他先后阅读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以及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

  他逐渐开始思考,在成熟的法治国家,宪法到底是什么。“民法、刑法,管老百姓的法律太多了,为什么当官的就没有人管呢?宪法就应该是官员头上的紧箍。”王人博意识到,宪法的核心就是通过分权保持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而限权的最终目的则是保障每个老百姓的公民权利。

  毕业后,王人博留校任教,讲授外国宪法。那时候,他很好奇外国宪法“究竟长什么样子”,结果无意中发现,被很多同学当“厕所纸”来用的学校发的参考资料里,居然印有美国宪法和法国宪法。

  打那以后,这位年轻的宪法老师一上课,便先要背上几段《独立宣言》再进入正题。学生觉得“很过瘾”。直到20多年后,还有学生对王人博说:“我还记得你讲外国宪法时候说的话。”

  在重庆教书的时候,王人博常常去沙坪坝的一个公园散步。公园的一角有一大片墓地,野草中的坟冢和墓碑已经残破不堪,但墓碑上刻的红字依稀可辨,这里埋葬的不是老人,而是“文革”武斗中的死者。路过红卫兵墓时,王人博常在想,这个国家要是没有宪政和法治,悲剧还会上演。

  但令王人博伤感的事情仍不时发生。很多刚进校门的学生一年年地重复着当年他自己对宪法课的不理解,他们对宪法的印象,往往停留在政治课本上“国家机器”那一章的定义,习惯于将宪法当做政治文件、政治纲领对待。一个毕业生至今清楚地记得,王人博曾在课堂上提起自己当年做学术期刊编辑时的经历,他改法学学生的投稿,光是把“法制”改成“法治”,一年就要改几百次。“这显然是一件让他感到很无趣又很难受的事。”这个毕业生说。

  在2003年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后,王人博参与过3年特长生加分考试评审工作。

  在考生里,一个来自山西的孩子让他印象深刻。当时,有教授问了他一个有关强拆的案例,让他谈谈看法。结果男孩讲道:之所以闹这么大,就说明政府还不够强硬,太软弱。

  当时,王人博忍不住开导他:“孩子啊,你不能这样看,咱们都是普通人,但政府是个强者……”没等他说完,男孩子抢话道:“老师,能允许我用另一套话来说吗?”

  “我觉得特别悲哀,年轻人完全没有原则,老师认同哪一套就讲哪一套,只要能加上那20分。”这件事让王人博感到“深入骨髓的绝望”。后来,他退出了那个招生小组。

  对于王人博的困惑,焦洪昌有着另一个角度的体会。十几年前,他曾受邀参与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本的编纂工作。当时,他们翻阅了大量国外教材。他发现,国外与宪法有关的讲授通常从小学就开始,而侧重点往往是“政府是怎么来的”、“公民为什么要向政府纳税”、“这些税用来干什么”这样的问题。

  但在国内教材的编纂过程里,涉及法治的内容时,整体指导思想是“怕小孩学坏”,“别违法别犯罪,别走向黄赌毒”。这种以守法为教育核心的方针被称为“筑坝工程”。

  “相对应的,宪法便只能是个抽象而空洞的概念。”焦洪昌无奈地说。

  事实上,每到新学期开学,面对大一新生的时候,王人博都不得不说这样一句话:“我的一个重大使命,就是要把你们之前脑子里的垃圾清理出去。”

  一位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硕士回忆听王人博讲课,“感觉不到时间在跑”。他没有板书,不用PPT,只带一瓶冰红茶和两包烟上课,坐在那里就聊,渴了就喝冰红茶,课间就抽烟。

  那位毕业生还记得,王人博的学科论文打分不高,曾给过自己83分,已经是全班最高分。那时候他大一,论文的主题是讨论“宪法的本意不是主张有限政府吗,为什么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却设计了全能政府?”他说,那是自己第一次思考“真问题”。

  还有人记起,王人博在讲到法院是否应该拥有违宪审查权以制衡行政权力时,幽默地说:“我跟姚明都打篮球,非让我制衡姚明,我能制衡得了吗?所以要吃点药,催生啊。”

  另一年,王人博在课上情绪激动地讲述了一个强拆的故事。房主老人拿着一本《宪法》挡在推土机前,每个跟他有关的条款都画了好几道,门口插着的国旗上也写着宪法的条文。

  “真正热爱宪法的人应该是老百姓。你们要相信,总有一天宪法会和你们有关起来。”王人博讲起这些的时候,学生使劲地鼓掌。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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