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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谈宪法困惑 很多人觉得和自己没关系

2012-12-12 11:38: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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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管国家的,管政府的,管执政者的

  几乎在同一时间,他如今的同事焦洪昌也考入了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焦洪昌坦言,当时报考大学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解决户口,而政法那时候还算是保密专业,“一种说法是学法的人出来后要为人民民主专政的事业掌握刀把子”。

  “没必要拔高自己,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当公家人。”焦洪昌回忆,成分不好的人还不能进入那个序列,因为“要培养靠得住的接班人”。

  幸运的是,在当时的宪法课老师中,有很多1952年北京政法学院建校时就教课的老先生。

  一位叫许清的老师被焦洪昌视为启蒙者。许清是归国华侨,曾经被打成“右派”。焦洪昌记得,这个小老头模样的老师讲起人民主权和党的领导的关系时曾打过一个经典的比喻:人民会不断成熟,就像一个小孩子,未成年的时候需要有个监护人,但如果18岁了还天天老抱着就会有问题。

  而谈到宪法的含义时,许清曾这样讲道:“宪法是法治的最高阶规范。因为宪法是管国家的,管政府的,管执政者的。”在他的课堂上,焦洪昌头一回意识到宪法的关键在于“领导人是不是守法”。

  也正是那时候,焦洪昌与蔡定剑结识。他回忆起,军人出身的蔡定剑特别爱较真儿,而且真的喜欢宪法课。有一次考试老师给了蔡定剑80分,但他觉得自己能上90分,便找到教授提出意见。“他是你们79级唯一个敢跟我要分的人!”这位老师曾经对焦洪昌说。

  在他们大三那一年,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这部沿用至今的宪法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明确规定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且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放在了“国家机构”之前。更重要的是,1982年宪法在中国宪法史上首次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恢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条款。

  在宪法修改的过程中,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彭真多次提到:“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民主权利保障能做到的,写进去。做不到的,不要写进去。我们的宪法是为了实施的,不是为了好看的。今天能做到什么程度,就写到什么程度,做不到的别写。”

  在那时的宪法课上,另一位叫廉希圣的老师同样很受学生喜爱。他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工作,常常在课堂上为年轻的学生讲述1982年宪法的起草过程。焦洪昌特别记得,廉老师曾提到,“文革”初期,刘少奇在被揪斗时,曾举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小册子,愤怒地说:“我个人也是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

  今年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开会时,已经80岁的廉希圣收到了晚辈们赠送的一个银色纪念品,周边标明“纪念82宪法实施30周年”,中间用小篆写着两个字——“宪治”。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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