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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 京版征求意见稿将出台

2012-12-04 06:20:00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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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一个准生证要奔波数月,盖几十个章,这是很多准爸妈都曾经亲身经历的。随着人口流动加剧,人户分离导致办证难的老大难问题一直为人诟病。为解决这一问题,昨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今后流动人口将可在现居住地办证登记。

  办证材料需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

  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国家计生委明确要求,户籍所在地在为市民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要简化程序。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要主动上门办理。在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实行首接责任制

  通知要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市民可拨打“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反映相关问题。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北京落地

  征求意见稿将出台

  针对国家计生委的通知,昨日,市计生委工作人员表示,本市针对准生证简化流程的征求意见稿已经草拟,近期有望公布。

  根据现行本市计生部门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但目前,随着人口流动性不断加大,办理准生证的情况也越来越复杂。以本市为例,又分为:父母双方户籍都在北京、男女一方户籍在北京等几种情况,办理方法和流程都不相同。同时,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又有很大差异。

  ■记者调查

  办证要先查“攻略”

  市民韩女士户籍在北京,老公户籍在吉林。由于户口分在两地,韩女士和老公需要拿着包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分别到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盖章。“为了办一个准生证,老公还要回老家。一个证办下来费了一个多月时间,来来回回盖章填表,至今回想起来还觉得苦不堪言。”韩女士说。

  “办证前先得上网查看各种攻略,尽管如此,真正办起来也很困难。”市民肖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户口在北京,而老公户口在外地。按街道办的要求必须回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初婚未育证明,尽管所有的措辞格式都与其要求一致,但街道办却告知“不合格”,原因是没写日期。为了补这个日期,肖女士的家人又往返五百公里,回到男方户口所在地重新办理证明信。在整个办理准生证过程中,街道工作人员并没有明确出示过一个清晰的办理流程以及证明信的范本,基本是办完上一步才告诉下一步要做什么。

  另一位市民王先生和爱人的户口均在北京,然而办证的历程也并不比外地户口的简单。因为不熟悉流程,王先生在户籍所在街道、居委会和夫妻双方的存档地之间跑了不少冤枉路。“从成功盖下第一个章到最终拿到证,历经了各种波折,耗时一个多月,折腾得身心疲惫!”王先生说。晨报记者 徐晶晶

  

[作者:巫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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