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
法院一审判决,生产者赔38万
对此,该案的承办法官杜裕禄认为:《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但产品质量认证书不足以证明生产者对王某的死亡没责任。
法院认为:原告卢先生购买的电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漏电事故,导致加水者王某触电死亡。王某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卢先生作为雇主,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王某遭受的人身损害为电热水器漏电所致,故卢先生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法有权向该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追偿。法院遂判决电热水器的生产者付给卢先生赔偿款38万余元,代理商与销售商场对该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线索提供刘晓培
别让“电击”
伤害脆弱的生命
编辑网上搜索后,发现北京、西安等地均发生过电热水器漏电伤人事故。
而经有关部门调查,大部分热水器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发生漏电伤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无接地线或接地不良等环境漏电隐患所导致。一般来说,国家规定热水器使用寿命是6~8年。因此热水器最好不要超期“服役”。
热水器安全应防患于未然。首先,消费者在选择和购买时,尽量选择知名品牌产品。安装电热水器时最好接地线。一旦发生漏电,地线将电流引入地面,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如果没有条件接地线,那么使用前最好切断电源。要注意电源插座型号性能是否匹配,是否防水。
其次,电热水器的使用过程中定期更换镁棒和清洗内胆也很重要。如果不及时更换,水垢会把热水器的内壁腐蚀,就容易漏水漏电。电热水器用一段时间后,如果感觉加热慢、耗电量大,就有可能是镁棒该更换了。
另外要注意的是,首次使用,贮水不满就通电,会造成电热管干烧损坏,产生触电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