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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中院"过期"判地 曾宴请村民要求征地不闹

2012-10-06 11:09: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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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认为:车辆厂所占土地为耕地,按照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应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太行车辆厂未办理,因此予以撤销土地证。

  问题的焦点是,此案件到底是应该适用1998年的土地法还是1988年的土地法?如果适用新法,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该土地证手续不全。如果适用旧法,该土地证合法。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黄爱玲法官认为,该土地证颁发于2001年,审查颁证行为是否合法,应适用1998年的土地法。因此,河南省高院再审做出判决,维持安阳市人民政府做出撤销车辆厂土地证的行政复议决定。

  但李女士表示:车辆厂一直在申请办理土地证,因新旧土地法交接过程中,该土地办理手续被冻结,因此延误了办理。

  李女士:当时土地证在办理期间,他们正在颁布新土地法,就暂时暂停。当时我们办房产证的话,土地局给我们出了一个证明,说正土地证正在办理之中,让房管局先给我们办房产证的手续。

  根据安阳市土地管理局1996年开出的证明,太行车辆厂办理了房产证,目前土地证却被撤销。为此,李女士的律师咨询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一位工作人员称:如果占地行为以及申请办证时间发生在1998年之前,应适用旧法。

  工作人员:是1998年以前提出的,是新法实施之前提出的,所以应该适用老法。那这种违法行为和他提出申请的行为是在新法之前,应该是这样的。

  记者找到当时安阳县土地局的一位姓袁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发证没有问题。从1996年起,太行车辆厂开始申请办理正式占地手续。在1997年全国非农业用地大清查中已做过检查处理,根据当时的土地政策(安土【1997】22号文),以及198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土地属于补办集体土地证范畴,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土地局工作人员:新法对以前占地的溯及力,在我看来就是没有,因为新法对1999年以后怎么占地办什么手续有规定。他这个早在新法之前,1994年就建厂占在那了。

  该案件到底应该适用新法还是旧法,郑家村村委会行政复议时效有没有超期?目前,太行农用车辆厂方面已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中国之声也将继续关注。(记者吴喆华)

[作者:曹昆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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