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高峰期间的交通管控
根据交通流量流向,早晚高峰期对“四桥一路”等主要道路实行合理分流和限行。早高峰期,重点限制车辆在中原路与嵩山路口向北方向、建设路与嵩山路口向东方向、中原路与大学路口向北方向、河医立交二层向解放路方向、紫荆山路与顺河路口向北方向行驶。晚高峰期,重点在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相关路口合理限制车辆向金水西路方向行驶,在中州大道黄河路立交桥向黄河路方向分流车辆、限制车辆向南方向行驶。实施花园路、紫荆山路、中原路、建设路、农业路等主干道两端和三环、四环沿线主要路口高峰时段分流措施。进一步扩大市区交通主干道实施“禁左”、“禁右”路口的数量,限制进入主干道交通流量,减少平交路口交通冲突点,减轻主干道交通压力。
4.适时调整禁行禁停区域
根据建成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市区道路及交通流量变化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货运车辆的禁行范围和时间,削减白天中心城区的交通总量,均衡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利用率。在二环线内的繁华商业区和建成区主干道周边区域进一步严格道路范围内的禁止停放机动车的管理。
5.扩大单向交通组织范围
针对繁华区域扩大实施区域单向交通组织范围。纬二路、纬四路打通后进行配对单向交通组织,黄河路与纬五路结合路网结构完善情况,在花园路至姚寨路段实行单向交通组织。同时,对京广快速路等新建道路原有周边单向交通路网进行调整布局。
6.实施信号配时精细化控制
采取信号自适应控制与人工干预相结合、干线与区域协调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精细化干线、区域与时段控制。在现有控制方向的基础上,早、晚高峰绿波方向不变,实行大通道绿波,其他时段按区间联控方式,避开节点,统筹双向,降低周期;增加平峰和夜间2到3个信号一组设置双向短绿波;采用不饱和设计原则,通过增设出城方向放行相位和时间,保证出城顺畅,进城放慢,减少市区内流量饱和现象,保持流量总体平稳,做到信号配时的科学合理。
7.建设车辆诱导系统
重点针对二七广场区域、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市级行政区域、紫荆山立交区域、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周边等5个区域内的52个停车场,实时发布停车场车位动态信息,对进入该地区的车辆加以诱导。进一步完善行车诱导系统,新增诱导屏22块,市区达到100块,并在3年内逐步搭建成完整的交通诱导系统,减少路网中无效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