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吴春霞8年
1 2004年起,吴春霞因家务和村务等纠纷一直上访,被当地视作重点维稳对象
2 2008年7月16日,她被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处以拘留10天
7月25日,被周口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处以劳动教养1年
7月26日,被送入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12月5日,被“治疗”132天后获准出院
3 2009年6月8日,吴春霞的劳教处罚撤销
12月10日,吴春霞告河南省精神病院和参与送治的小桥办事处侵权
4 2011年3月,拘留处罚被撤销,吴春霞获国家赔偿1423.3元
5 2012年3月8日,沈丘县法院一审判河南省精神病院赔偿吴春霞11万余元
6月15日,周口市中级法院终审判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小桥办事处“共同赔偿”吴春霞14.5336万元,但最终由医院一方“埋单”。
南都记者 孙旭阳 发自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