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郑州房屋赠与过户仍需公证 相关部门说法打架

2012-08-06 06:40:30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字号  

【新闻摘要】8月3日上午,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郑州市房管局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在郑州市房管局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一楼大厅咨询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他们已经接到通知,在这里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确实不需要再出示赠与公证书。

接着,记者随同李先生来到办事大厅一楼契税、地税咨询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对此,李先生有些失望,“如果税务这边还需要公证手续,公证费还是省不下。”

 

6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准实施《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要求房屋赠与过户,不用再公证。

8月3日,记者和郑州市民李先生一起去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手续时发现,在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确实不需“强制公证”。不过税务部门表示,他们尚未接到这方面的通知,目前仍需要双方提供赠与公证书。对此,房管部门表示,将积极与税务等部门协调此事。

(记者 王磊 实习生 黄鹏举)

【故事】

为省掉1.8万元公证费,市民等待2个月

李先生的父亲打算在有生之年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赠与儿子。今年5月底,李先生带着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件来到郑州市房管局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父亲的房子如果赠与过户给他,不仅需要赠与合同,还必须得出具赠与公证书。这意味着,李先生除了要交4%的契税、千分之一的印花税外,还得交房价2%左右的公证费。如此算来那套评估价在90万元的房产,就得交1.8万元公证费。

经过咨询,工作人员提醒他,6月1日,《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由住建部批准正式实施,房屋赠与过户,不用再公证。“郑州可能会晚一些执行这个政策,你可以耐心等两个月,这样就可以免掉一笔公证费。”

[作者:王磊 实习生 黄鹏举  编辑:赵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