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意见》,规定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在五个方面加强协作工作。
五个方面的内容为:共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部队纯洁巩固、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共同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意见》指出,要切实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切入点,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知识产权、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及维护国防利益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要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和部队官兵的关注点作为协作工作的着眼点,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共同惩治损害群众和官兵切身利益的犯罪。
《意见》要求,对军地互涉的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通报情况,共同评估风险、研究对策,分工协作、依法处置,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涉军涉检上访申诉工作,加强涉检舆情管控,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在查办互涉案件中,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法律监督,统一执法尺度,切实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军地检察机关要通力协作,严厉打击涉军造假、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活动;依法优先处理军人军属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国防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权属、军事禁区管理等方面的军地纠纷。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军地检察协作工作第一次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记者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