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重新核定密钥加载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为企业研发与制作居民身份证读写机具提供密钥加载及相关技术服务,可向企业收取密钥加载费,收费标准为每个安全控制模块45元。
通知指出,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实施上述收费,应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应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的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报我委(价格司)。
通知指出,上述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密钥加载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105号)同时废止。(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