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电器送货到达时间
卖场回应,购买时没有确定具体送货时间
6月27日下午3时许,中原网记者来到五星电器大卖场,实习店长于丹介绍,卖场促销的时候,报纸上打这个超时赔付不是一次两次了,都有备案,媒体不允许随意乱打,当时顾客17号买的空调,和导购说第二天能否送货,导购称开业比较忙,这两天送,没有明确告诉顾客18号送货,分歧也就出现在这里。
于丹说,公司的确有规定,2008年发的内部文件,最高赔付为300元,并且必须有送货师傅与顾客签订的超时单,才可以进行赔付,李先生没有确定具体送货时间,也接收了空调,且没有与师傅签订超时单,虽然打了一个20号的条,但没有形成延时赔付。
空调专柜经理张雪梅说,19号李先生打电话过来,说没送货,她就一直电话里向李先生道歉,表示尽快安排当天给李先生送货,或者安排到20号送,一会给回电话确定一下。
“结果派货系统过了时间,不能19号送货,我当时一忙,就忘记了回电话。”张经理说,自己也并没有给李先生承诺送礼品,也不可能让物流去送,25号李先生拿着宣传单来到店里,她也一直向李先生道歉,是卖场的责任他们一定赔。
“我当时开着玩笑说要不然你选个商品吧,算我一个心意,应该是一千多块钱,我们最高赔付是300元,我去找店长过来。”张经理讲,可能由于男同志讲话比较直,陈店长的话让顾客难以接受,就争吵了起来,陈经理请假回老家了,现在不在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