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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来务工人员稳定就业达年限可申请公租房

2012-06-13 03:12:00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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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骗租最高罚款1000

  住建部公布公租房管理办法,轮候期租赁期均不超5年,下月15日起施行

  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当地的公租房。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也一般不超过5年,租金低于市场租金水平。昨天,住建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将于下月1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已经被确定为保障房“主力军”的公租房,终于有了全国性的法规。

  公租房申请明确三个条件

  按照昨天公布的办法,公租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社会最关心的问题,昨天公布的办法提出了三个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住建部表示,各地的具体条件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轮候期一般不超5年

  办法规定,公租房在申请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租房。

  已经通过申请的公租房家庭,要“排队”多长时间才能配租?办法规定,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租房轮候期,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而公租房的配租则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租房。

  就业、子女就学可调换公租房

  公租房的租金也是社会最关注的问题。办法规定,各地要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公租房的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办法中还人性化地规定,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经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租房。

  此外,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租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转租转借公租房罚款1000元以下

   昨天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骗租公租房的,规定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于转租转借公租房等违规行为,也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这是我国首次对违规使用保障房行为做出罚金的处罚。

  一直以来,保障房存在骗租骗购等违法成本低,缺乏有力地处罚的问题。相关部门和专家也多次呼吁,加大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条规定对于公租房的管理很重要。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有效地打击违规行为。”一位地方住保部门的负责人说。

  北京:坚决贯彻住建部要求

  去年,北京市已经出台了公租房的细则。记者注意到,与住建部此次发布的公租房办法相比,北京的公租房细则基本与其一致。

  北京市住建委委员、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昨天表示,北京将坚决贯彻住建部的相关要求,按照此次出台的公租房管理办法完善北京的细则。对骗租骗购和违规使用公租房的罚则,也将按照住建部的要求来执行。

  根据北京公租房的细则,外省市来京申请公租房需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

  不过,由于各区县对外来人口的需求不同,因此北京将外地人申请公租房的具体标准制定权下发各区县,由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市住建委已要求各区县在本月底前要出台本区县外地人申请公租房的具体条件。目前,还尚未有区县出台。 (记者马力)

[作者:吉翔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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