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李旭利庭审否认老鼠仓 曾希望基金经理持股

2012-06-12 20:36: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字号  

  被告人李旭利在接受法庭讯问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在基金圈内曾有"南有李旭利,北有王亚伟"的说法,在投资生涯中,李旭利是个"拿奖拿到手发软"的人物。但今天上午,李旭利走下基金界的"神坛",走上上海市一中院被告席。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指控获利金额超过近千万,创下基金经理被指控"老鼠仓"之首。经济之声记者今天赶到了备受关注的案件庭审现场。

  记者:庭审从上午九点半开始到中午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开始到两点半,前后一共三个半小时,上午主要是控诉双方出示证据和法庭调查,下午是法庭辩论,今天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整个庭审过程相对比较轻松,比较镇静,没有出现高度紧张的情形。

  在法庭辩论他是否利用过未公开交易时,他说09年涨得最好是煤炭股和地产股,稍微有点常识的人也不会买银行股做老鼠仓。对于公诉方和辩护律师的陈述和辩论,李旭利表示没有异议,结果在庭审快要结束的时候做了一个调查的陈述。

  今天庭审的焦点主要在于证据问题上。2009年4月7号,交银施罗德公司蓝筹型、成长型两只基金同一天大幅买入工行、建行A股股票,同一天内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的客户经理李志军操作李旭利控制的董某、岳某两个账户提前大幅买入这两只股票,交易金额5000多万元。围绕这笔交易到底是不是李旭利授权的,公诉方、被告和被告律师各有说法。

  李旭利的说法是,当时自己控制的这两个账户上有三四千万的资金,客户经理李志军打电话要求李旭利帮忙,提升营业部的交易额,李旭利就建议买点工行建行的股票,买200-300万股,之后李志军买没买,买了多少,他自己并不知情,他不承认自己有老鼠仓行为。

  检察院根据多人的口供推断出,4月7号的前一天,也就是4月6号的晚上,李志军给李旭利打过电话,这也是买入两只股票前的敏感期内双方的唯一一次通话。在这次通话中李旭利授权李志军操作自己的两个账户。

  但为李旭利作无罪辩护的被告方律师认为,检方自始至终只有李旭利的口供作为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的证据,李旭利的妻子袁雪梅、袁的哥哥袁雪松以及李志军等人的证词中都没有完全肯定这次通话的具体时间,具体内容,检方也没有技术方面的证据,仅凭李旭利自己的供述不能够定罪。

  庭审结束之后在场内外大家都追问,既然证据不能证明李旭利另外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他自己为什么要供认确实有借机买入的举动呢?如果没有李旭利的授权,李志军违规操作,让李旭利赚这么多钱的动机又是什么,难道仅仅是提振营业部的交易量呢?被告律师没有正面回答。

  李旭利简介:

  李旭利是有着和王亚伟一样知名度的明星基金经理,他曾说自己拿奖拿到手软。李旭利1998年毕业于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也就是业内所谓的中国金融界的黄埔军校。1998-2005年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公司,2004年1月起担任公司的投资总监,2005年7月离职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2007年7月起开始担任投资总监,投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委员会的主席。在2001年-2005年的大跌中,他所管理的产品始终保持了正收益。另外证监会迄今共查获了老鼠仓案件是8起,上投摩根的唐建,长城基金韩刚的级别都不如李旭利,李旭利是国内目前涉嫌老鼠仓级别最高的人物。

  2009年2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老鼠仓"行为定义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而情节严重的依照"内幕交易罪"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如果法院判处"老鼠仓"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涉案人员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着也就意味着,李旭利最高可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不过庭审后,李旭利的辩护律师朱有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会继续为李旭利做无罪辩护。

  朱有彬:这个东西本身就是无罪,证据不能够证明,就像我们最后讲的公诉机关不能降低自己的标准,按照法律应该是立案到最终的宣判45天。

  李旭利涉嫌老鼠仓一案,恰逢证监会严打内幕交易。今年1月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表示,本质上,资本市场的内幕交易、老鼠仓行为就是盗窃行为,对于这些市场盗贼,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郭树清:小偷从菜市场偷一颗白菜,人们都可以义愤填膺。但是若有人把手伸向了成千上万股民的钱包,常常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这就是内幕交易的实质,也是打击犯罪活动的困难之所在。在这里我们要郑重声明,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机关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势,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本次案件过程: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7日,李旭利指令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国强"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蓝筹基金买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于2009年6月份悉数卖出。

  两个月时间,上述两只股票的累计买入金额约5226.4万元,获利总额约为1071.6万元。在今天法庭庭审上,李旭利推翻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表示自己从未授权他人购买股票做"老鼠仓",购买股票是凭自己的专业知识。李旭利涉嫌老鼠仓一案的后续,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作者:何敏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