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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撞人后逃离现场 纽约华裔出庭11次终获清白

2012-04-27 13:55: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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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纽约曾在一年前被控告涉嫌撞倒一辆单车骑士而逃离现场的67岁闽籍男子田忠源不谙英文、法律而有口难辩,但他顶住巨大压力,一年内出庭11次,坚持自己的清白,终于在近日被皇后区刑事法庭宣判无罪而雪耻。

  田忠源曾于2011年1月11日被法拉盛警方控告涉嫌撞倒一辆单车,导致单车骑士受轻伤,但肇事者不留资料而逃离现场(Leaving the Scene without Reporting),田忠源与当时在车上的妻子,对警方的指控感到非常冤枉,田回忆道,事发时,田驾驶着一辆红色的本田牌汽车,载着妻子上班,在法拉盛凯辛娜大道与布殊大道(Booth Memorial Ave)的红绿灯前等候,后边有一辆也是红色、但不知牌子的汽车飞速驶过,后来才得知,原来那辆车将一名自行车骑士撞倒而逃逸,但“目击”此事的黄色学校巴士乘务员却误认为田驾驶的红色车就是罪魁祸首,还将田的车拦下,一口咬定田肇事逃逸。名为Marie Etinne的非裔女乘务员,坚定的认为是田的车将单车撞倒,并表示亲眼看到田肇事后驾车闯红灯逃逸。

  田与同龄的妻子均不谙英文,对乘务员以及随后赶到的警方的质问无法相辩,田请附近的一家中式快餐店华人翻译,然而仍被警方抓获并控罪。

  田的代理律师王君宇将11日的凯辛娜与布殊处的全天交通录像找到,反复查找但在案发当时并无发现有“目击证人”Marie Etinne所说的“闯红灯的红色车辆”照片,进而推翻了她的证词,王君宇表示,这说明了目击证人看到的也有可能是假象、看错等情况,客观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在刑事辩护刚开始的时候,取证要全面。

  由于检方在法律程序中的90天内并未收集到足够证据,因为并未提交陪审团出庭控告,此案被法院结案,皇后区刑事法庭宣告田忠源无罪,还给他清白。

  田说道,起初上庭时,对方试图谈条件,让他们赔偿自行车骑士3000元、认轻罪以了结,但他确实没有撞倒人,不要认罪。王君宇也表示,田被控告的罪名一经成立可判高达一年的徒刑,这简直太冤枉,移民处于弱势,所以一定要准备充足帮华裔同胞打赢官司。

  田道,“这一年压力很大,被冤枉不好受,甚至无心回中国探亲”,在田忠源的太太、儿子、律师王君宇的陪同下,田在一年内出庭11次,最终赢得胜利。(郭文韵)

[作者:陆春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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