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告破,办案民警详解案情
暴富梦让传销有机可乘(热点解读)
核心提示
涉案人员数千人,范围涉及国内多省区,涉案资金累计达数亿元……日前,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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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如何骗人参与传销?传销为何屡打难绝?如何防范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办案民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详细解析相关案情。
超大型传销网络浮出水面,涉案人员达数千人
“目前,263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4月11日,广西南宁公安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广西“一号传销大案”的涉案人员达数千人,形成了超大型的传销网络。
据介绍,2011年11月,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掌握了一伙外地传销人员在南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经侦支队随即立案侦查。2012年1月18日,南宁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经侦局转来的传销线索,经研判发现,该线索与南宁正在侦办的案件相互关联,于是决定并案侦查,并将代号定为“1·18”专案。
办案人员逐个摸清了200多名主要涉案人员的落脚点,并于4月6日启动收网抓捕行动。担任“1·18”传销专案前线指挥长的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吕文介绍说,4月6日启动收网抓捕行动至今,南宁警方已抓获该案的高层组织领导者63人,骨干成员228人,以及一批其他涉案人员。其中,263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据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人员数千人,人员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东、甘肃等多省区,涉案资金累计高达数亿元,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全国罕见。
“1·18”专案指挥部总指挥、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廖洪涛说,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传销体系内部结构错综复杂,团伙成员警惕性高,行踪飘忽不定,经常变换落脚地点,其可能用于传销活动的银行账户也多达近千个,资金流量庞大,侦查难度空前。
借投资之名卖“份额”,实为老式“拉人头”传销
“这次广西侦破的‘一号传销大案’骗人的手法是‘纯资本运作’。主要还是靠巨额‘利润’引人上钩。”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蒙敬说,传销人员必须上交“份额”,交了钱进来后,根据发展下线拉人头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返利。
蒙敬说,“纯资本运作”传销没有实际商品,主要是借助投资或购房之名,对外销售一种名为“份额”的抽象物,这种“份额”可流通、可转让、有价格,实际上就是老式的“拉人头”传销。
蒙敬详细分析了“纯资本运作”传销的操作模式——加入人须投资入股,按照3300元一股的标准,一次性要申购21股,也就是69300元,加上500元管理费,一共需要投资69800元。投入69800元的第二个月,组织者会自动返还19000元,作为入股奖励,接下来,传销人员要发展3个下线,每人同样要投资69800元,还要每人再发展3个下线。这样,这个传销人员的团队一共就有了13个成员。以3的N次方几何倍增,传销人员的团队规模迅速壮大,其千万富翁梦想就可以实现了。
此外,传销组织内部有金字塔一样的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5个级别,拉人头、占份额,从上面往下面发展,从下面往上面交纳资金,发展的下线越多,上层提成就越多,就越靠近金字塔的最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