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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能成功退房的 大多因贷款没放

2012-03-29 15:19:00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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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很多购房者关心,如果遇到质量问题,能不能以此为条件,要求开发商退房?

  “除非是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说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经过检验属于不合格的;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或者是墙面、地面、屋面等部位发生质量问题后,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严业周表示。

  律师们也告诉记者,如果是一般性的渗漏、裂缝等轻微瑕疵质量问题,并不属于以上几种情形,一般难以达到退房条件,不过开发商需承担保修责任,并且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果发现交付标准和实际宣传不同,或者是配套设施不翼而飞时,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很多开发商在楼书或者宣传资料上会用很小的字标明‘本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未对此做出提示或解释说明,那么其法律效力是存疑的。”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表示,销售人员应当提示购房者该条款的存在,并解释清楚该宣传资料只是参考资料,房产状况以实际效果及合同约定为准。“如果上了法庭,应当由开发商负责举证,证明其已经向购房者就这些文字条款尽了提示说明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能不能以楼书的宣传和实际不符为由退房,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真的遇到此类问题,购房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李慧律师认为。

[作者:张慧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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