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退房的,绝大多数是贷款有问题
在退房记录中,真正因为房价跌了而导致的退房,基本上是难觅踪迹。
在现实情况中,退了房的人,多数和贷款有关。
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浙联律师事务所等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购房者咨询比较多的退房理由,主要分为这几类:
一是业主发现实际交付标准和当初宣传的沙盘不一样;
二是收房时发现空鼓、裂缝、漏水等;
三是原先承诺的配套设施后来不了了之;
四是不符合贷款条件,银行不予放贷。
“目前发现的真正能退房的案例,基本上是最后一条。”浙联律师事务所戴和平主任律师表示,一位购房者在2010年底买了一套位于九堡的房子,由于是二套房,当时首付了五成,贷款一直没有办下来,去年四月份,这位购房者又增加了10%的首付,结果银行还是没放贷。“这个时候就要看当初的合同约定,如果约定贷款放不下来就要全额付款,那么需按合同来办,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