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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的知识产权战略有“残缺”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4 09:15: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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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吉祥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个公司与他人在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方面出现纠纷并不稀奇,而美国苹果公司在商标方面不仅有iPad商标的纠纷 , 还有“苹果”、“iPhone”、“AppStore”等一系列的商标纠纷实为鲜见,暴露出该公司在知识产权战略和无形资产创造与管理方面的弱点。

  苹果公司是技术创新的典范,并且得益于专利保护和经营。有资料显示: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乔布斯本人作为主要发明人的专利多达313项专利,苹果公司2011年仅在美国就获得676项专利,排名第39位,在全球其他国家的授权尚未计算在内。

  但苹果公司却在中国大陆出现了iPad商标危机,以iPad为商标的平板电脑面临在中国大陆被禁止销售。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的所有者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日前在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新增了“诉前禁令”申请,即在提起诉讼前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意味着,如果上海浦东法院颁布禁令,苹果旗下标有iPad商标的产品将在上海遭到禁售。此前,深圳唯冠已向多地法院、工商起诉和申诉,苹果公司面临着数亿甚至百亿元的巨额赔付或禁售危机。

  咀嚼一下苹果的典型糟糕案例

  美国苹果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战略与水平,如果形象地比较,与其“带缺口的苹果”标志是出奇的相似,是“残缺”的。我们可以考察几起苹果公司在商号与商标方面的典型案例:

  ■苹果公司为随意确定商号及商标付出巨大代价

  客观地讲,苹果公司的商号“苹果”及“咬了一口的苹果”的图形标志缺乏创造性和艺术性。

  有关苹果公司的名称来源有若干版本。版本之一:当初公司创业确定名称时,创始人们苦思冥想找不出一个满意的商号,乔布斯一回头看到桌子上那个刚刚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公司的名称就叫做了苹果,咬了一口的苹果就做了图形商标。版本之二:乔布斯是一个素食主义者,特别喜欢吃苹果,所以公司的商号就叫了“苹果”。还有一个版本:苹果的商号来自苹果树下的牛顿的故事。不管是哪个版本,“苹果”这个词作为公司的商号和商标,缺乏创意,不是自己创造的名词,仅是一个普通的通用名词,这是不争的事实。

  苹果公司选择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比较随意,不仅很难获得保护,而且还会侵犯其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苹果公司为此随意的失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近30年的商标纠纷,约1亿美元的和解费用。

  负责“甲壳虫”音乐事务的英国苹果有限公司,在1978年就“苹果”商标侵权对美国苹果电脑公司提起诉讼。1981年,苹果电脑公司同意与英国苹果有限公司和解,支付8万美元,并承诺不涉足音乐领域。

  但在此大约10年后,英国苹果有限公司再次提起诉讼。英国苹果有限公司认为,苹果电脑公司开发的“MIDI”音乐软件违反了双方和解协议。1991年,苹果电脑公司再次同意和解,支付2650万美元,获得了在电脑硬件和软件上使用“苹果”商标的权利,而苹果有限公司则在制造和出售音像产品时拥有使用“苹果”商标的权利。

  两个苹果公司之间的恩怨于2003年再度升级。当时,苹果电脑公司在推出获巨大成功的iPod电子音乐播放器后建设了iT unes在线音乐商店,让歌迷可以在线购买音乐,下载到iPod上欣赏。为销售音乐,苹果电脑公司四处出击,与各唱片公司合作,以获得音乐销售许可。但英国的苹果有限公司认为,苹果电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1991年的和解协议,再次诉诸法庭。双方展开长达3年多的诉讼,最终仍以和解告终。美国苹果公司和英国的苹果有限公司2007年2月5日宣布,它们已经达成协议,美国苹果公司得到“苹果”文字与图形商标所有权,同时苹果有限公司也可以继续使用这一近似商标。

  这已是两家公司近30年来第3次就商标问题达成和解。考虑到以前双方和解涉及的金额,以及iT unes的巨大利润,行业分析人士认为,这次和解可能涉及巨额费用。有关投资银行人士估计,这次苹果公司为获得商标所有权,向“甲壳虫”支付了5000万到1亿美元。

  ■苹果公司缺乏创意的AppStore商标被起诉为不当注册

  苹果公司在2008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注册“A ppStore”商标的申请,曾经被驳回,但随着iP hone应用及其A ppStore无处不在,加之苹果公司锲而不舍的申请,最终获得了这个商标在美国的注册。而后苹果公司也就A ppStore商标注册向欧盟提出申请。但这个商标却先后在美国和欧盟遭遇了业界抵制的麻烦。

  2011年1月,美国微软公司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禁止苹果公司的A ppStore和A ppstore商标注册,并撤销其注册商标的申请。微软等公司提出的理由是苹果公司A pp Store的商标名称过于通用,不应当受到保护。“苹果试图独占A ppStore这一短语,将其用于自己的应用商店。”微软在反对申请中说。

  对微软公司的这种说法,苹果公司给予 了 反 驳 , “Ap p S to re” 哪 有“Window s”通用?苹果表示,如果A ppStore算是通用词汇,那么W indow s就更加算是通用词汇了。

  苹果公司的注册商标中的A P P是“应用程序”,store也是通用名词,微软公司的W IN D O W S商标也是个通用名词。但微软公司动用了100多名律师、花费1000多万美元保住了WIN D O WS的商标权。

  苹果公司为这个通用名词作为商标也付出了较大的代价:

  2011年3月,苹果公司为了维护其A ppStore注册商标,对亚马逊公司提出起诉,称亚马逊在一个移动软件开发人员计划中不适当地使用了苹果的A ppStore商标。苹果公司提交给法院的诉状中指控亚马逊的商标是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法院下令禁止亚马逊使用A ppStore的名字并且赔偿损失。

  苹果公司在诉状中称,亚马逊已经开始在它的移动软件开发人员计划中不适当地使用苹果的A ppStore商标。亚马逊还计划在一项移动软件下载服务中使用这个名字。亚马逊非法使用A ppStore商标吸引整个美国的软件开发人员。

  亚马逊公司对此案发表的回应中引用了苹果公司史蒂夫·乔布斯在与投资者电话会议中的一段话,在此段话中苹果已承认了appstore语言的通用含义,而非知识产权意义上的商标,并非专指苹果的应用商店(A ppStore)。亚马逊公司提出反诉,也以A ppStore过于通用为由,加入了微软公司的行列,要求美国当局撤销苹果公司的A ppStore商标。

  亚马逊公司在2011年4月中旬在欧洲商标注册当局提出了投诉。他们认为,A ppStore是非常通用的词汇,欧盟不应批准苹果的商标。

  2011年5月份,微软公司、宏达电公司、诺基亚公司和索尼爱立信公司联合向欧洲商标当局提出正式申请,要求宣布苹果试图注册A ppStore和A ppstore商标为非法。

  微软等公司的联合申请与亚马逊公司4月份的请求一样:表明了人们普遍反对苹果公司把A ppStore注册为商标。A ppstore(应用商店)像“玩具商店”和“书店”一样,是一个通用的词汇,应该继续让每一个销售应用程序的商店使用。

  苹果公司在此的失误同样是把通用名词作为商标,只不过这次的遭遇没有落入在先申请者的保护范围,但却遭遇了业界同行的反对。

  如果苹果公司在商标设计上稍微有一点创意的话,比如,将其在纳斯达克市场的股票代码A A PL与Store结合注册为商标,应该具有商标的显著性的特征,因为A A PL是该公司的专有名称。

【 作者:潘达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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