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在西山区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来换药的马女士。马女士特别要求不要男医生帮她换药。2月9日,也就是马女士被通知到西山区检察院拿不起诉决定书那天,马女士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字,还当场割伤了自己的手腕,伤口封了8针。马女士告诉记者,因为那天太激动了,太伤心了,辛辛苦苦等那么久,想着应该马上就通知上法庭了,没想到给的结果是说不起诉,伤心得受不了,就用随身带的刮眉毛的刀片割脉,死也要让他得到法律的惩罚。
去年的11月份,一位女患者自称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时被医生强奸了。今年2月9日,这位女患者收到了西山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气得当场割脉自杀。
在西山区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来换药的马女士。马女士特别要求不要男医生帮她换药。2月9日,也就是马女士被通知到西山区检察院拿不起诉决定书那天,马女士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字,还当场割伤了自己的手腕,伤口封了8针。马女士告诉记者,因为那天太激动了,太伤心了,辛辛苦苦等那么久,想着应该马上就通知上法庭了,没想到给的结果是说不起诉,伤心得受不了,就用随身带的刮眉毛的刀片割脉,死也要让他得到法律的惩罚。
此前媒体曾报道过马女士称自己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痔疮时被其主治医生杨某分别于2011年7月18日和8月22日两次在诊疗室强奸,马女士在8月份报了案,并多次找到医院希望院方进行调查并赔偿,院方给出的回复是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希望马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西山区检察院2月7日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上,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调查的结果是两名当事人都承认发生过两次性关系,但马女士称那是在医生杨某使用暴力手段的情况下发生的,而杨某并不承认对马女士实施了强奸。因此,检察院认为此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于这样的结果,马女士说不能接受。马女士说:“不明不白地让我签字说不让告,怎么可能,所谓的不明不白就是他们说的证据不足,什么证据都有了,比如说咬了他一口,那种也算证据,还有提到的那些证据不好说。”马女士说,下周一她将向昆明市检察院提起申诉。
【 作者: 编辑:
刘丽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