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乱收费”被诟病已久。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曾曝光,银行提供的3000多种服务项目中,夹杂其中的大大小小的收费项目,竟超过750种。对于乱收费的整治,这些年也没少出台各种规定。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屡屡出手,或强令银行“收费自查”,于是“7项被强制取消”,“34项收费项目被叫停”……诸如此类的新闻,也曾络绎不绝。可旧费未免,新招又出,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等层出不穷。银行收费项目越“减”越多,几乎陷入怪圈,民众叫苦不迭。
鉴于此,近日三部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银行基本服务拟实行政府定价。可是,对于这个新规,部分业内人士却并不看好,《办法》提出的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要求银行收费“提前报告”和“明码标价”,反而像是从制度层面为银行“高收费合法化”留下暗门。
银行收费的理由,不外乎“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供更优质高效服务”的“效率论”和“成本论”。就前者而言,从银行柜台前令人绝望的排队长龙、从柜台推销理财产品时那种避重就轻,夸大收益回避风险的理财营销、从ATM机上鲜见明晰的收费指引,从莫名其妙的短信通知扣费中,“效率论”“服务论”不攻自破;至于“成本论”,据银监会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利润率为22.1%。仅以佛山为例,中小企业利润率普遍低于3%,亏损面超过20%。面对这种巨大的利润差距,也难怪尚有良知的银行行长都“内心难安”,不好意思公布银行利润。
那么,是否政府指导、政府定价就能包治百病,将银行乱收费沉疴积弊一举根除?恐怕没这么乐观。如业内观点所言,新规中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而要求“提前报告”和“明码标价”的报备制,更像是“高收费合法化”的制度暗门。且就算在定价指导的范畴内,政府决策的依据,多也源于银行上报的成本基础——这就如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指导价一样,药企的默契地虚高报价的闹剧又会在所难免。
再者,银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虽然自认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主体,但银行是高门槛的审批行业,绝非所有资本都能进入的。是资源分配和审批准入的严苛现实制度语境下,银行市场远未有它们想象的那么开放。所谓的市场竞争,很多时候是具有垄断资源者之间的协商,储户、用户没有多大发言权。而如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制定的某些自利政策,也使得其自身和银行产生了某种利益关联。银行业的收益对这些监管部门也产生联系。这就让制度监管很多时候沦为虚置的境地,反正“自查自纠”,无非掩人耳目,换汤不换药的一些整治新规,也让银行收费变得明目张胆肆无忌惮。
就如专家所言,“不管是政府定价、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征求消费者意见。”可现实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失语状态。收费不是问题关键,关键是费要收得合法合规合理。程序正义,正常博弈不能缺失。
协商听证,告知义务、契约公平这些原则,是成熟的市场行为中必不可少的基本行为准则。可是就像ATM取款和短信通知收费一样,加入不少这种小的体现告知义务的细节都没被银行重视,又岂能寄望一个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就能毕其功于一役,彻底终结银行乱收费呢? (详细报道见今日本报A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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