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者常先生反映,他在郑州市“雪松公寓”选了一套房,交定金一万元。后来发现该楼盘五证皆无,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记者 张弢)
暗访
买单位集资房,办理单位职工证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位于中原西路与西三环交会处附近的“雪松公寓售楼接待中心”。置业顾问乔女士介绍说:“房快卖完了,只剩十几套了。你看中房后先预交一万定金,签个认购协议,一周内交完余款就给钥匙。”
记者问有无商品房预售证和规划、建筑许可证时,乔说:“没有,这是单位集资房,要不咋会这么便宜。”乔女士拿出两张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发文稿签和市政府2007年请示处理函复印件说:“这原来是朱庄村城中村改造,村里把土地转让给我们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市领导都有批示。”
记者看到复印编号为郑村改(2007)13号的发文稿签,文件标题为“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中原区须水镇朱庄城中村改造土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在签发栏内有“同意”两字,后有某副市长签名。问及房产证如何办理,乔说:“公司可以给买房人办职工证。”
说法
小产权房与城中村改造不沾边
记者在中原西路与富民路向北约600米处路东,找到一个小院,这就是雪松公寓。此院由西边一栋临街楼、北边一栋楼和东边一个单元共6个单元组成,均为7层。
该院一李姓业主告诉记者:“公寓啥证都没有,刚盖房时土地、城建、规划等好多部门都来查过,向每个部门都交过罚款,现在正在跑手续,估计没几百万跑不下来。”
该村另一知情人告诉记者:“这楼盘与城中村改造连个边也沾不上。原来村里把这块地租给弟兄七个,在这里办个轨道吊车厂,土地租期40年,现在还剩30多年。厂里把部分土地转租给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中州公司就在这块地皮上建了这个公寓。”
记者从该村另一村民处证实,这块土地村里在2002年租给几个村民办企业,现在盖的房没有土地证,是公司以建职工宿舍楼名义建的小产权房,中州建筑公司委托中介公司卖房子。
律师
非集体成员购房不受法律保护
对此,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说:“一方面,集体所有土地对外开发进入房地产市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有相应规划,只能用于本集体单位成员,不能对外销售;土地经过征用后,办成国有土地及办理了所有手续后,所盖的房才可允许出售。另一方面,这种房屋开发后,集体成员之外的人购买这样的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些地方办理名誉村民或以集资房的名义卖房,这都是不允许的;一旦进行拆迁,损失都得不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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