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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省市同时提高最低工资 加薪潮带动低收入者受益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02 11:30:05   来源: 东方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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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增长。在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效益提高、社会财富增加的同时,确保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合理适度增长,是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工资在GDP中的比重,同经济发展程度成正相关关系。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一线职工的基本工资也应及时地增长,保证广大劳动者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各级政府要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资关系问题,制定相关的调控政策及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着力解决好一线工人收入增长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为此,各级政府要同本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定期对工资水平进行评估,并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建立起完善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证工资与GDP同步增长。

  三是经营者的收入增长和考核评价与一线职工收入增长相结合。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2007第6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全国26.7%的普通工人,在过去5年内从未增加过工资,与经济增长和经营者收入增长形成鲜明对比。从常州市的调查情况看,一线职工与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收入差距比较悬殊,且呈逐年扩大的态势。2002年,被调查企业一线职工平均工资为13980元,相当于中层管理人员的60%、高层管理人员的32%,到2004年,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已经下降为中层管理人员的51.8%、高层管理人员的28.2%;2002年,被调查企业中收入差距最大的10家企业,其高层管理人员的平均收入大致相当于一线职工的 9.3倍,到2004年,这一差距进一步扩大到了10.1倍。按照规定,实行年薪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收入最高不得超过本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的3倍,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些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增长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一线职工的实际利益。接受调查的24家国有企业(含国有商业银行),其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在两年中增长了93%,而同期一线职工平均工资仅增长33.5%;高层管理人员与一线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也由2002年的2.4:1上升到了2004年的3.4:1,其中差距最大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年平均工资已经相当于一线职工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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