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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公司员工私刻公章下镇冒领演出费

2013-12-18 11:09:00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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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刘某制作的假合同上盖着他们私刻的市文化馆的公章和馆长的私章。

  某演出公司员工李某、刘某此举被识破 “千场文艺演出进基层”被迫中断

  本报讯 (记者陈明 通讯员王丽摄影报道)由于和公司闹不和,某文化演出公司员工李某、刘某等人打算独立门户单干。为了将公司在各镇街演出的应收款项据为己有,李某、刘某竟然私刻市文化馆的公章和馆长的私章,进而利用伪造的业务合同向多个镇街文广中心收钱。日前,两人被拘留。

  据悉,两人的不法行为致使其所在公司无法继续履行“东莞市千场文艺演出进基层”活动,市文化部门不得不暂停此活动。目前有关方面正在寻求解决之道。

  已冒领演出费十多万元

  最先发现李某、刘某两人行为异常的是横沥镇文广中心的工作人员。近日,身为东莞某文化演出公司管理人员的两人拿着一份与市文化馆签署的合同找上门来,要求将他们公司之前演出节目的所欠费用打进指定账号。

  工作人员在办理中,赫然发现合同中的银行账号与原来备案的不同,落款的公司名字也和备案合同中的不一样,于是立即知会李某、刘某所在公司负责人刘某某,要求作出澄清。

  尚被自己下属李某、刘某蒙在鼓里的刘某某这才发现,李某、刘某两人早就背着公司,手持已经变更银行账号的假合同四处活动,企图将公司在各个镇街的演出应收款项据为己有。

  由于李某、刘某两人之前在工作中与多个镇街的文化部门都有接触,对于部分镇街文化部门工作人员的质疑,两人解释称“新、旧合同都是一个老板的,市文化馆承认两份合同都有效”。因此部分镇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拨款给了他们。败露之前,两人用同样手段已冒领费用达十多万元。

  由于李某、刘某伪造市文化馆的业务公章已经触犯了法律,前日,市文化馆向南城区公安部门举报,刘某、李某被警方抓获。

  两人随后向警方承认,由于自己身为公司艺术负责人,与老板发生了矛盾,在决定将公司将近20名演员拉走单干之后,为了拥有足够的经费开展业务,两人决定弄虚作假。

  他们在街头花50元伪造了市文化馆和馆长张某某的公章、私章之后,制作了一份与文化馆签署的演出合同,利用这份假合同,两人去多个镇街联系文化部门工作人员,企图收走之前公司演出的应收款项,两人的行径在部分镇街得逞。据悉,各镇街加上文化馆应付的款项多达近百万元。

  目前,南城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将两人行政拘留,并且对两人涉嫌职务侵占作出调查。

  事涉政府文化惠民工程

  据了解,刘某、李某均为某文化演出公司管理人员,该公司负责人刘某某称,去年两人加入公司后,得知市出台一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其中一项是“千场文化演出进基层”,这是一个涉及上百场演出的大型活动,于是两人协助公司招兵买马,从深圳招聘了一批文艺演出专业人员,组织了一支较为专业的文艺演出队伍,随后通过招投标拿下了市文化惠民“千场演出进基层”活动的演出业务。

  然而,从接下演出合同之日起,以李某为公司艺术团团长的演出队伍就与公司负责人刘某某纠纷不断。根据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从接下合同之日到上月底,公司管理层和演出队伍在工资方面、业务经费方面、生活费用一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团长李某一直不服从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演出的第一天开始就随时找财务预支经费,表面上是开展业务,实际上是将公司的现金据为己有,最多的一次预支所谓的公关费20万元,实际上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几个月之内,李某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从公司拿走现金多达50万元左右。”

  由于涉及东莞政府制定的文化惠民工程,公司负责人刘某某自称一方面忍辱负重,尽量满足李某、刘某等人的要求,使之得以带团继续履行文化部门的演出业务,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李某等人不断狮子大开口,借口各种各样的业务开支预支费用感到吃不消。双方的矛盾不断恶化,但是刘某某没有料到两人会伪造政府有关单位的公章胡作非为。

  市文化馆:正寻求解决之道

  刘某、李某两人的落网,直接导致东莞市千场惠民文艺演出进基层活动无法进行,整个活动由此受到影响。对此,市文化馆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起承接文化馆演出业务的公司内部股东引发的矛盾,文化馆此前一直不知情,实际上直到事发前,该公司一直都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演出,直到公司老板刘某某前来反映情况时,文化馆才发现有人私刻了公章去各镇街收费,于是他们直接报警交给执法部门处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尚有多场演出任务需要完成,但是目前看来演出公司面临违约无法完成的局面。据悉,市文化部门、各镇街目前正在对此进行积极沟通和处理之中。

[作者:王安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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