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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社区矫正都算个新生事物。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宣布,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意味着劳教制度在延续近60年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劳教制度废除后,一大批原先由司法机关集中管教的服刑人员将进入社会,而对于这些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帮教、矫正等工作将全部落到社区矫正人员的肩上。记者从兰州市司法局了解到,从2010年开始的四年间,我市每年新增的社区服刑人员都呈几何倍数上升。“宽严相济,今后对于一些罪犯的缓刑度会越来越大。而劳教制度废除后社区服刑人员也会越来越多,这就意味着今后社区矫正这一块会越来越忙,社区矫正干部的责任和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兰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李迎军处长说。
我市社区服刑人员已达3689人
2011年,全市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432人;2012年,全市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757人;2013年截至11月底,全市接受社区服刑人员3689人。记者面前的这组数据很清晰地反映了3年来兰州市基层司法部门接受的社区服刑人员变化情况。“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主要工作都是由司法部门来做,这一块工作量会越来越大。”兰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处长李迎军告诉记者,基层司法部门的社区矫正干部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重。“要防止被监管人员重新犯罪,防止脱管漏管,还要及时跟进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难。”李迎军告诉记者,对于社区矫正干部的最基本要求是“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技巧,有较专业的法律知识、有工作责任感和对矫正对象的服务意识。”
兰州是全国最后一批试点开展社区矫正的城市,据了解,兰州市目前有115个基层司法所,200余名社区矫正干部,平均每个基层司法所有两名司法干部,由于点多面广,很多偏远乡镇都是一人一所。“我们现有的社区矫正干部的比例与发达省区相比远远达不到要求,况且基层的司法干部还要承担更多非业务性的工作。”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基层街道、乡镇的司法干部基本上都是由当地政府选派干部担任,除了业务方面的指导性外,在行政管理上由地方政府部门领导。司法干部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常常要配合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很难做到专人专职。记者从12月11日开始近一个星期的参访中,街道和乡镇司法所的大部分干部都被抽调参加冬防等当前的重头工作。“特别是每年年底的时候,各项工作都集中在一起了,时间特别紧张。有时候我们只能加班加点或利用周末去做社区矫正的事了。”城关区司法局张掖路司法所所长吕凯林说。
在全社区营造一个监督帮扶的平台
既然名为社区矫正,这个工作与社区究竟有着怎样的联系?每个社区应该如何配合好社区矫正干部的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针对性也很强的工作,需要有专门的矫正干部来完成。作为社区,除了在工作中多给与他们支持外,更重要的是要在全社区营造一个监督、帮扶的平台,让社区服刑人员从心底感觉到社会并不排斥他们,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要给他们提供培训和就业的机会,让这些人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来。”兰州市靖远路九州中路社区主任杨小建告诉记者,虽然社区矫正主体工作都是由基层司法部门来完成的,但这绝不是司法部门一家的事情,“形成合力实现全社会共管”是最终目的。
记者从兰州市司法局了解到,目前兰州市的所有社区服刑人员都实现了动态化管理,从2012年初到今年年底,全市没有发生一起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事故。“这份来之不易的成绩背后,凝聚着广大基层矫正干部的心血。”兰州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围绕教育矫正质量这一核心、降低重新犯罪率这一首要标准,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社区矫正工作途径和方法。为确保国家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正确实施,各基层司法所认真落实各项日常监管教育措施,使社区矫正人员监管、考察制度化。2012年兰州市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市特殊人群服务管理“5516”工作方案和考核体系,统筹推进。“中心工作就是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和人文关怀的精神。”兰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处长李迎军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在全市创建了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起航、回归”工程,并开展了“融冰行动、特别家书”等系列增加社区服刑人员信任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