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将为热爱旅游的人们撑起“保护伞”。然而,近期一些旅行社与《旅游法》抢时间,推出了一些“特价游”产品,演绎“最后的疯狂”。在此,我省旅游部门提醒游客,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抄底游”,面对低价要保持理性。
《旅游法》实施后,针对旅行社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行为,我省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特价团出游品质并不高
598元可以畅游北京6日!“旅游百事通”的旅行社门店一工作人员介绍说,9月10日出发,如果报名的人数较多的话,公司还能在598元的报价上适当给予优惠。
据了解,目前来回北京的火车票在600元左右,团费还包括几天的住宿、交通、游览的费用,另外还有几个景点门票费用,仅成本就远远超过598元。尽管如此,特价团还是受到了不少市民追捧。“这个团将组织80到100人,目前已经有70多人报名,想去的话必须趁早!”该工作人员坦言,“特价团是一定要进购物点的,游客必须在购物点待足合约里标明的时间,但是不会强迫购物。”
如此超低价格的北京游在南昌并非个例。不足2000元的云南游、2000多元的泰国游、千元左右的港澳游、万元左右的法意瑞三国游……南昌旅游市场上这些“特价游”赚足了人气。
中国国旅营销总监吴先生分析说,旅行社要填补“团费”的窟窿,赚取自身的利润,必须依靠购物点和自费项目等“隐性消费”,就算导游不强迫游客消费,因为不容易有“回头客”,购物点的商品质量也无法保证,“特价团”出游品质并不高。
“十一”旅游产品价格遭“捂盘”
往年8月下旬开始,“十一”黄金周旅游产品就争相上架,因出境游签证需要一段时间,旅行社都早早地把旅游线路及报价向客户公开,并接受预订,但是今年却一反常态。如今都已进入9月 ,各家旅行社迟迟不愿公布“十一”期间旅游产品报价,旅游市场罕见地出现了旅行社“捂盘”观望现象。
“《旅游法》实施后,进店购物、自费项目、导游的小费等规定对旅行社影响很大,特别是不进购物点和自费项目。”南昌市旅游协会秘书长介绍说,“现在《旅游法》的配套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具体应该怎么办大家都不知道。但是谁也不想踩红线,于是,有些旅行社就暂停了一些线路,大家都在观望。”
记者采访中发现,由于目前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目前很多旅游企业对于《旅游法》具体的执行标准都有自己的理解,对于同一个问题也存在理解上的差异。例如:《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旅游业内对如何界定购物点和自费项目都很模糊。有人认为,不能进店购物,而有些人则觉得《旅游法》并非不允许安排购物活动,但要前往当地人常去的购物点、价格透明不高于同类市场价、旅行社导游不能获得不正当利益等。
据称部分线路涨幅超7成
《旅游法》正式实施后,意味着旅游机构必须将之前隐藏的购物、自费、小费等项目全都透明化,出游价格上涨已经没有太多悬念,但是今年“十一”出游价格到底上涨多少?尽管各大旅行社表示没有购物点和自费项目,但对于最终具体产品价格大家还是保持沉默。
业内人士透露,“十一”旅游产品价格大部分都已经出来了,欧美、泰国、韩国、港澳、北京、青岛、云南等线路涨幅较大,基本上都在70%以上,有些甚至翻番。“涨多了怕客流量下降,涨幅过小又会亏本,所以这些产品我们仅向一些内部客户推销,想先看看市场反应,看看旅游管理部门的态度。”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旅行社相关负责人透露。
据悉,我省正在完善配套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遵守职业道德、违法违纪的从业人员。(记者 黄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