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
各区办证点操作各异
昨日,记者先后联系了郑东新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等办证点,发现各区的具体操作并不一致。
管城区、金水区和惠济区较为一致,办证点的工作人员称,只要拿着暂住证、照片、身份证就可以去登记办理,并不需要独居证明。
中原区一办证点称,如果是租户的话需要拿着租房协议,对于独居证明并不强求。
而在郑东新区和经开区办证点,工作人员均表示,除了户口本等证件,外地户口的要到社区开具证明,不过经开区是“独居证明”,而郑东新区为“居住证明”。
回应
开具“独居证明”
需要各方协调制定细则
“养个狗,为啥要求必须是‘独居’?”杨女士不解。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处副处长刘青山称,要求养犬人开“独居证明”,依据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其养犬注册登记条件规定,养犬人应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他表示,考虑到本地户口的养犬人一般都独户,所以可以直接拿着户口本等证件去办理狗证。而外地户口的居民需要到社区居委会开具独居证明,才能办理狗证。
“我们主要制定大致政策,具体实施由各区自己把控。”刘青山说,并不是一定要开这个独居证明,关键是要证明具备养狗的条件。
“目前城管部门没有制定统一规范,只要住户能证明是一户住一套房子,独户居住的,就可以养狗。”他说,对于杨女士的问题,需要协调各区相关单位进行讨论,争取制定可操作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