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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级版限购令力保房价“零增长”

2013-09-03 12:08:00 来源: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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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注水” 合同“作废”

  按照“国五条”的要求,郑州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得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今年1至7月份,郑州市商品住房价格连续多月出现增长,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出现“倒挂”状况。

  9月2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审批、预售、限购、土地、监管等方面出台强硬措施,打击部分企业随意涨价的行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确保实现“零增长”调控目标。

  四项措施保房价“零增长”

  预售、开盘、主推、尾盘价格连连升高,房地产开发商捂盘惜售,分阶段炒高商品住房价格。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江文静说,他们将从审批、预售、销售、限价环节进行适度的行政干预,凡超过“零增长”目标的项目,将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暂停买卖合同网签。

  具体措施包括:商品房预售审批时,对于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必须一次性在预售方案中申报所有住房销售价格,并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备案。对于新批预售项目,其预售方案中商品住房价格高于该项目上一期实际成交价格或本区域同品质楼盘实际成交价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环比“零增长”的要求重新申报未销售住房价格。启动“郑州市商品住房限价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测,对不按照申报价格销售或销售价格月环比上涨的,暂停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不满20岁不能买房

  9月1日起,郑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于未满20周岁的单身人员,暂停其在郑州市限购区域购房;对于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在郑州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

  与原政策相比,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来说,持有居住证时间从1年调高至3年。江文静说,办理居住证1年的,可能是短期居住;办理居住证3年以上的,应已考虑扎根郑州,购房属于刚性需求,所以允许他们购买1套住房。

  与原政策相比,对于本市户籍居民来说,购房年龄从18岁推迟至20岁。江文静说,我国法定结婚年龄是女性20岁、男性22岁,推迟单身人员购房年龄,不会影响他们购买婚房的刚性需求。对于单身人员来说,购买第2套住房属于投资需求,所以要适当加以限制。

  简化审批保证中小户型供应

  90平方米以下、两室两厅的中小套型住房依旧是政府主导、市场主推、群众中意的住房面积和户型。郑州市将从简化程序、土地供应、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大对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的扶持力度。

  据悉,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实现平行接件、并联审批,提高效率,加快投放;年底前再向市场推出住宅用地410.87公顷,确保70%以上用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多建设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将继续调高144平方米以上的大套型商品住房预售门槛。江文静说,对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③10

  8月份郑州商品住房

  量涨价跌

  9月2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数据,今年8月份,郑州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86.39万平方米,环比增长37.51%;商品住房销售均价7589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34%,呈现量涨价跌的态势。

  郑州市区商品房联机备案数据显示:8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09.93万平方米,环比增长28.16%。其中:商品住房销售面积86.39万平方米,环比增长37.51%;非住房销售面积23.54万平方米,环比增长2.57%。商品房销售均价为8422元/平方米,环比下降6.54%。其中:商品住房销售均价7589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34%;非住房销售价格为11479元/平方米,环比下降7.47%。

  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叶琦说,综上数据显示,8月份量涨价跌的态势并非只出现在商品住房,而是出现在整个商品房的销售领域中,是市场整体情况。这说明,郑州版“国五条”实施以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效果已开始初步显现。③12 □本报记者 栾 姗

[作者:程春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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