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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扶持创业出新规 千万以下公司注册资本零首付

2013-08-19 10:03:00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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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工商新政对很多创业者而言是极大利好(图文无关)(CFP图)

  昨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台《围绕转方式建支点服务湖北大市场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18条意见,服务湖北市场建设。

  18条“新政”中,4条是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准入的举措:全省工商部门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可先行核发筹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可免验资报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可采用分期付款注册,首期缴付数额可低于20%,股东分期缴付年限可宽延至5年;“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比例放宽到不超过70%。

  省工商局人士进一步解读称,新政规定,在全省境内,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内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新政重点支持广告创意产业园发展,力争新申报1到2个国家广告产业园;鼓励加快培育产业品牌集群,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效注册商标突破15万件,驰名商标突破200件,地理标志突破130件,并培育一批年过100亿元的知名品牌服务企业。

  新政要求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商业欺诈行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其中,确保12315业务平台在线率达到100%,在法定期限内消费者申诉办结率达到100%,12315电话一次接通率不低于80%。

  筹建营业执照先行核发 让两类项目“零等待”

  内容:“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可依申请人申请,工商登记机关按照省政府、省工商局有关筹建登记的文件规定,先行核发筹建营业执照。”

  解读:这意味着只要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者可以先申请办理筹建登记,先行领取筹建营业执照,然后在进行厂房建设、购买设备、招工等筹建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法定要求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这样可以有效缩短这两类项目新开办企业的前期筹建时间,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在“时间即是金钱”的今天,大幅度减少投资者的成本。

  百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免验资 开公司省钱又省时

  内容:“公司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初始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依全体股东共同申请,以银行出具的开户证、入资进账单、余额对账单、股东出资承诺书作为实收资本证明材料,办理工商登记,免予提交验资报告。”

  解读:这项政策给正在准备开公司的李先生和他的搭档带来了惊喜。

  早在2012年6月14日起,湖北省工商局规定允许全部由自然人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依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申请,直接以银行出具的开户证、入资进账单、余额对账单、股东出资承诺书作为实收资本证明材料办理登记,免予提交验资报告。

  而李先生和搭档准备开一个注册资本在80万元左右的广告公司,他还准备找一个验资报告代办公司解决,费用要数千元。而此次出台的《意见》中,省工商局将免验资范围政策惠及面,扩大到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这就意味着像李先生这样的投资人不需要再花钱找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了。

  

  内容:“在实收资本据实登记的前提下,允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全体股东同意,在公司章程中自主约定首期注册资本缴付数额、股东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期限;首期缴付数额可低于20%,股东分期缴付年限可宽延至5年。”

  解读:我省在2012年6月就有规定,在全省兴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内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都可以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而此前的《公司法》规定,自然人开办注册公司时,其注册资本首付出资比例(首付出资在企业注册登记成功后由验资账户转入企业基本账户,接受资金监督)应不低于20%。

  据省工商局人士介绍,此次新政规定,由自然人投资千万元以下的企业均可受惠,不仅可以享受“零首付”,而且五年之内可以自由选择出资的数额和时机。

  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全国内资企业生存报告,五年是企业生存的关键期,生存时间在五年以下的企业占企业总量的49.4%。

  某户外拓展公司刚刚经历完“痛苦五年”,2008年大学毕业时与朋友共同开办该公司的张女士在2012年时被同行以“窃取客户信息”为由告向法院,法院立即冻结了她的账户资金,而该公司的正常支出都无法保证,公司面临倒闭。幸好,后来张女士四处借钱才勉强渡过难关。

  而这项新政为类似于张女士这样的创业者有效地规避了风险。“当创业者处于逆境时,全额缴付注册资本金就会有很大的风险,而延期缴付延长至五年,则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现在的政策环境太好了,要比以前我开公司的时候宽松很多。”张女士表示。

  私企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放宽 提高高新技术转化率

  内容:“把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的知识产权协商作价出资政策推广全省适用,同时把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的比例从原规定的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30%,放宽到不超过70%。”

  解读:家住吴家山的吴先生在高中的时候就有一项专利发明——防盗车牌,但是一直苦于没有资金将专利用于生产应用,曾经也有朋友想要跟他一起开公司,但两人关于分配占股比例问题一直没有谈妥。像他这样的专利拥有者的知识产权投资问题不在少数。《意见》中省工商局把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的知识产权协商作价出资政策推广全省适用,同时把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的比例从原规定的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30%,放宽到不超过70%。

  吴先生表示:“此举不仅节约投资人的时间与金钱成本,而且可以促进自然人股东之间的信任与合作;特别是有利于发挥湖北科教大省的优势,加强产学研的密切联系,促进全省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尽快将专利等知识产权转化为经济效益。”

  今年初,省工商局曾适度放宽知识产权出资限制规定,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开办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私营公司,经申请并在章程中载明,允许对知识产权采用全体股东协商作价方式出资。协商作价出资额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30%比例的,可不需提交评估报告,直接以全体股东签署的作价协议作为出资证明使用,公司持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工商登记。(楚天金报 记者程莹 通讯员彭为红)

[作者:吴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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