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在总统府发布新书《李光耀观天下》。他在书中谈及自己的私生活,并毫不忌讳地畅谈对生命与死亡的看法。
李光耀先生在书中说:生比死好。但所有人终究都得面对死亡。这是许多壮年的人宁愿不去想的课题。但我都89岁了,没必要回避这个问题。我关注的是,我会怎么离世?会不会是冠状动脉中风,迅速地离开人世?还是脑部中风,陷入半昏迷状态,卧病在床几个月?这两种方式当中,我选择迅速的那种方式。我较早前做了预先医疗指示,表示如果我必须通过吸管进食,并且没有复原或恢复行动能力的可能性,那医生就应该替我去除吸管,让我能迅速地辞世。
李光耀先生表达的是一种积极而豁达的选择死亡的态度,这与不久前中国“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成立,并建立“选择与尊严”公益网站推广“尊严死”的做法不谋而合。然而,要弄清尊严死还是安乐死,需要澄清更多的概念,也需要解决更多的心理、医学、法律和社会问题。
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所提倡的尊严死,其实就是安乐死,只不过,由于中国人在社会心理层面并没有做好准备,而且有关安乐死的立法面临尴尬局面,不得已而提出另一种说法来替代。
安乐死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安乐死,另一种是被动安乐死。主动安乐死是指患者患不可挽救的重症或生命已处于末期,应当事人要求,主动对其施以医疗手段,如给予致死安眠药,主动帮助病人死亡。而被动安乐死是指患者在生命不可挽回的最后阶段,应病人要求,不再对其主动治疗,而是撤除一切治疗手段和药物,让其自然死亡,所以称为被动安乐死。
中国的一些先行者,推广通过“生前预嘱”,来实现个人对死亡方式的选择。不过,以“生前预嘱”来推广尊严死,还需要传播一些科学知识,让人们了解死亡。尊严死的目的之一是尊重人的选择,并且让人在最后时刻不会产生极度痛苦,而是以平和、安详,甚至舒适的方式迎接死亡。因此“生前预嘱”应当有科学的设计,让人们了解和知道临死前会有什么心理和生理反应,需要也应当可以在不维持治疗的情况下,保留其维持尊严死亡的条件,从而让立下“生前预嘱”的人真正实现尊严死,安详地走完人生的旅程。
中国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没有保障尊严死的法律,而法国、丹麦、新加坡、美国的大多数州、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则有法律规定,无论是重症患者还是家属,都可以要求医生拔掉维持病人生命的医疗设备。所以,李光耀先生可以立下“生前预嘱”,并可能得到严格执行,而在中国,如果没有法律,则会有很大麻烦。
因此,需要全面推动立法,以法律来保障尊严死(被动安乐死)的实施。例如,在立法时,就应当考虑到,如果一些人立下“生前预嘱”,但是在他后来面临当时不能治疗,但现在已经可以治疗的疾病时,可以有改变“生前预嘱”的机会和方式,从而确保安乐死不是被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