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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小伙多次讨要3000元工资未果 潜入老板卧室将其杀害

2013-08-09 08:05:13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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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辩

  为讨薪酿血案,凶手该不该判死刑

  作案后第二天,二人就被郑州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刘行、刘金山经预谋而故意杀人,并致一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均系主犯,应依法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刘金山系被纠集者,在故意杀人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轻,可不立即执行。

  两个被告人所犯盗窃罪,数额较大,刘金山系从犯,可从轻处罚。

  2012年12月2日,郑州中院认定二人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一审判处刘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刘金山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二人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5万余元。

  两个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昨天,省高院二审公开审理此案。

  为讨回工资而酿成血案,凶手到底该不该被判死刑?昨天上午庭审中,是故意杀人还是抢劫,控辩双方存分歧,并就过错、量刑和定罪3个争议焦点展开辩论,但本案未当庭宣判。

[作者:赵强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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