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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见义勇为基金会7年获捐8000元 1年收益近千万

2013-06-05 09:47: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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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公布了该会2012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去年,基金会年投资收益高达938万元,但捐赠收入仅有8000元,这也是该会自2006年年底成立次年至今唯一一笔捐赠收入。另外,在基金会发放的奖金中,过半用于奖励伤亡警察及治(保)安队员以及政法单位的维稳先进集体、个人。

  这样的财务收支运行模式是否正常?见义勇为基金会对非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依据何在?昨日,针对这些疑问,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吴明共及秘书长陈旭钦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的专访。

  1

  疑问

  少有捐赠,但年投资收益高达近千万元

  回应

  不增加社会负担,保证基金安全增值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公布的财务收支情况显示,去年该基金会的收入合计为939.7471万元,其中投资收入高达938万元。其他收入仅17471.58元,有9409.58元是基金会的流动资金放在银行的活期存储利息收入,而捐赠收入仅有10000元港币,折换成人民币为8062元。

  原本在大家的印象中,捐赠收入应该是基金会的主要资金来源。基金会秘书长陈旭钦介绍,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2006年年底成立,当时由市委市政府向社会各界倡捐,共募得基金8500万元。但从2007年至今,基金会没有进行过大型募捐活动,7年来也仅收到了一笔社会捐赠,就是去年一名港商捐赠的1万元港币。

  基金会并不是“不差钱”。第一届理事会卸任后,基金会已经感到投资收益吃紧。2012年,东莞市政府向基金会追加了5000万元无息借款,基金会不能动用这笔本金,但是可以使用这笔借款的投资收益。

  其实自成立伊始,基金会就把目光投向了投资领域。面对基金会一年几百万元的支出,很可能就要陷入“坐吃山空”的局面。最后,征得市财政局的同意,基金会决定把钱放在东莞市信托有限公司做理财。

  既然是投资就会有风险,对此基金会如何评估?吴明共介绍,东莞市信托有限公司是东莞市属国有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他们调查后认为哪些镇街的投资项目比较保险,就把基金会的钱进行投资。“这样一年的收益是6厘左右,不算很高但是很安全。”吴明共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再强调安全性。”

  “大家这么辛苦把钱捐给我们,我们就要利用它,让它安全增值。”吴明共说,“以前大家总在探讨见义勇为的长效机制是什么,这个观点我第一次跟媒体说,向政府要不可能,总让企业捐不合适,‘钱滚钱’才是基金会运行的长效机制。”

  在见义勇为基金会公布的公益支出中,除了奖励、慰问、抚恤见义勇为者(113宗203人)195.2万元之外,还有大量的支出是用来奖励慰问警察、治保(安)员,以及奖励对社会治安及维稳作出贡献的政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前者支出为143.9万元。后者支出分为两项:奖励政法各单位在维护社会治安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228万元;为2012年度全市在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支付奖励金149.93万元。

  对此,有不同声音提出质疑,警察、治安员在工作时间内维护治安,都是职务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既然是见义勇为基金会,为什么要对非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包括奖励维稳和综治的先进,也应该是政府行为,基金会作为民间组织,是否需要承担这样的职责?

  吴明共回应称,按照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规定,基金的使用范围除了抚恤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亲属;慰问、奖励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和有功集体、个人之外,还包括:慰问人民警察、治(保)安队员与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搏斗牺牲、负伤或因执行任务牺牲、负重伤人员;春节期间慰问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亲属;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集体、个人。

  另外,记者查阅了《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抚恤、慰问、奖励金发放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凡在广东省境内人民群众或公安民警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参加抢险救灾、救死扶伤中牺牲或负伤和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吴明共还解释了这一规定的初衷,他说其实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是脱胎于东莞市社会治安基金会。虽然治安基金会由于被认为条件不具备而没有成立,但已经进行了募捐,连章程都写好了,但是由于省里面提出要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会,所以就等于是把社会治安基金会的功能移植过来。他表示,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好东莞的社会治安。

  “特别是治安员这个群体,他们是在维护社会治安的最前线,可是大家也知道他们的工资收入很低,但受伤却是家常便饭。”吴明共表示,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这部分群体的奖励和抚恤也是为他们增添一层保障。

  他还补充:“我们对警察和治安员发放奖金是有条件的,规定只有牺牲和受伤的才予以奖励,并不是所有职务行为都会给予奖励。”

  疑问

  2

  为何要对非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

  回应

  奖励发放严格遵守基金会章程规定

  疑问

  3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公布的财务收支情况还显示,基金会支付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的行政性支出为48.3845万元。也有人提出:“相比于基金会的捐赠和利息收入,行政开支是否有过大之嫌?”

  陈旭钦介绍,目前基金会共有7名工作人员领取工资,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秘书长1人、出纳会计2人。另外,办公室有一名工作人员是从市公安局借调的,并不在基金会领取工资。行政性支出的48.3845万元中,除了工资收入之外,主要是水电开支。因为市公安局提供了办公地点,所以基金会的房租和物业费两项开支都省掉了。

  在工资开支这项,陈旭钦称,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是由政法队伍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的,当时规定工资与现任领导工资齐平。他们的工资收入每月5000—6000元。

  “基金会2006年底成立,当时工资问题有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收到民政局回复后,2007年9年工作人员才领到报酬。”陈旭钦说,“之后,开理事会也有理事单位的领导提出要给我们涨工资,但是大家考虑到节约开支,都没有同意。”

  吴明共解释称,按照国家政策和东莞市的规定,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行政开支不能超出总开支的10%,目前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这个比例是5.75%左右,大概只有国家规定的一半。

  另外,吴明共还介绍,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每年的财务情况都经正中信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且每年都要将收支在媒体上公布,希望做到公开透明。

  七名工作人员行政开支达48万余元

  回应

  仅占总支出5%,没有超过国家政策规定

  策划:南小渭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郭文君

[作者:朱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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