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口万达广场老凤祥金店抢夺案昨日上午在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90后”主犯董某庭审中承认来南京抢金店是事先策划好的,是为还家里的欠债。
今年1月24日晚7时许,董某从安徽合肥乘火车来南京,走进洪武路88号上海老凤祥银楼南京新街口万达店。进店后,董某告诉营业员要买金项链,并选择了两款较粗的男式金项链,让营业员拿给他试戴。试戴后,董某要求营业员再拿一根更粗的项链,比对一下。脖子上戴了两根金项链后,董某表示:两个都要了,并询问营业员能否刷卡。得到肯定答复后,董某突然朝店门口飞快跑去。
等营业员反应过来,追出门大喊“有人抢金了”,董某已经跑出门外,坐上一辆出租车,往火车站驶去。当晚,董某在南京火车站买了一张去西安的火车票。第二天,他用别人的身份证,以4万余元的价格将两条金项链卖给西安的两家金店。得款后,董某给母亲打了1.7万元,谎称是“承包停车场的转让费”,让母亲还在外的欠账。剩余的钱,董某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
昨日的庭审中,董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只是试戴时起了贼心,应该定盗窃罪,而非抢夺罪。在法庭给予了抢夺罪的解释后,董某认可了自己的定罪。检察机关当庭建议,对董某处以10年至12年的判决。昨日,法院没有对此案作出当庭判决。(记者 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