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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书信事件涉众多问题 杨绛维权前无案例可循

2013-06-03 16:58:00 来源: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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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的信件到底能不能拍卖或出售?信件所有权属于写信人还是收信人?信件内容涉及不涉及著作权隐私权?

  “如果拍卖如期进行,将亲自上法庭维权。”

  这是已经102岁高龄的著名作家、戏剧家、翻译家杨绛先生近日发出的声明。

  这个声明针对的是北京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将于6月22日在北京举办的“《也是集》钱锺书书信手稿专场”拍卖会。

  为什么这个拍卖会让杨绛先生如此生气?因为这场专题拍卖会将拍卖包括钱锺书、杨绛、钱瑗(钱锺书和杨绛爱女)书信及手稿等共计109件作品,包括60件钱锺书毛笔书信,13封杨绛钢笔书信以及6封钱瑗钢笔书信,以及沈从文、柯灵、栾贵明、汪荣祖等人的信件若干,都是与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往来书信。另外还有两部钱锺书、杨绛的手稿,一部是207页笺纸钢笔《也是集》手稿,另一件是杨绛6页《干校六记》校勘。

  这批拍卖品的价值毋庸置疑,就像拍卖行介绍的“钱锺书书信手稿如此最大规模的首次曝光,对于在近现代文学史中对钱锺书的研究可称价值巨大”、“钱锺书真迹如此整体系统地拍卖可谓尚属首例,且空前绝后。”

  但是,消息公布后不久,杨绛先生就发出了声明,认为拍卖不妥,并于5月26日发出了公开信,声明中称“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对于我们私人书信被拍卖一事,在此明确表态,我坚决反对!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我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由此,这件拍卖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此事。记者从各种关于此事牵涉的法律问题的声音中,发现事件的走向已经超出这些将要拍卖的书信、手稿本身,成为一个前无可循之例的新型案例,和本报去年曾经报道过的四川省彭州市农民吴高亮的天价乌木案有某些相同之处。

  拍卖只是转移所有权,但是拍卖物品作为私人信件具有特殊性,涉及多种权利

  本次事件越来越热,疑问也越来越多。到底别人的信件可不可以拍卖或出售?信件本身的所有权到底属于写信人还是收信人?信件的内容到底是如何涉及隐私权的?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就此事涉及的著作权问题发表意见认为,书信作为文字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即写信人。拍卖活动的相关行为方在对信件进行处分的时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对书信做著作权意义上的任何利用,否则涉嫌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比如,将书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公之于众,就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他说,国家版权局支持著作权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并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记者发现,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和有关单位、部门出来表示对杨绛先生的支持。

  那么,私人书信上究竟承载着哪些“权”?首先来说说著作权和隐私权,这是此次事件中引人注目的两个法律名词。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说,一封信件涉及多种权利。信件的纸张归收件人所有,但信件本身也是作品,上面承载着的著作权、隐私权是归作者所有的。作者去世后,相应权利便自动归作者的继承人所有,进行继承与保护。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说,拍卖只是转移所有权,但是拍卖的物品确实作为私人的信件具有特殊性。那么所有权可能是收信人享有,但是它可能涉及写信人的著作权。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信当中有很多信息,这些信息里不可避免涉及写信人自己想法的隐私以及他对其他事情评论的隐私。这样的情况下,在转移所有权的时候,一定会侵犯这个作品当中著作权的发表权和作者在其中表达思想的一些隐私权。“在一个年逾百岁的老人明确表示坚决反对的情况下,拍卖公司一意孤行,显然是对他人权利的一种漠视。”

  信件涉及物权转移,而非著作权转移;如果委托人和拍卖行法律程序无问题,杨绛对簿公堂可能会输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人大律师学院兼职教授王凤海对此事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现在很多讨论集中在《著作权法》中,包括展览权,而这些都和拍卖没有关系。“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刨除个人情感,单纯从法律上讲,拍卖主要适用于《拍卖法》,委托人如果对拍品有完全的处分权,则有权委托拍品上拍。”王凤海说。

  在拍卖中,这些信件涉及的是物权的转移,而非著作权的转移,信件属于动产,动产则视目前持有人为所有人。《拍卖法》规定,只要是可以转让的物品都可以拍卖,拍卖本身只是买卖方式,可以买卖的物品包括房地产、土地和知识产权等。王凤海表示,信札的转让此前屡次发生,这就说明信札拍卖本身没有问题。

  “法律归法律,感情归感情。在此事件中还是要以法律为最终准绳。”王凤海认为,如果委托人和拍卖行在法律程序中都不存在问题,杨绛如果真的对簿公堂,可能会输。

  为了能对事件有个整体的逻辑分析,记者采访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山东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亮律师。

  王玉亮认为,此次拍卖事件引起的风波,在法律上的实际意义已经超出事件本身。首先从书信所有权问题上看,信件是私人之间沟通的工具,包含了很强的私密性和对对方的信任度,即便收信方被认为拥有信件所有权,其对信件的处理也要受到限制。因为虽然所有权具有排他性,但在法理上权利存在内在制约与外在制约。在《物权法》上,以地役权为例,地役权就是对供役地人所有权的限制。所以即便收信方被认为拥有信件所有权,其对信件的处理也要受到三个原则的严格限制:一是不能对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进行颠覆,信件转让不能利用和违背写信方和收信方相互间的信赖;二是不能侵害写信人的权益,信里所披露的个人私密信息不能被公开;三是信中内容可能涉及第三人,信件的处置不能侵害第三人的利益。

  另外,对于杨绛先生的维权行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认为这是钱锺书、杨绛夫妇一贯的处事作风。他在接受采访时说,从研究者来看,拍卖当然是收集、整理乃至研究名人手记、手稿的重要方面。但是这个方面不能以侵害著作权人乃至于他的家人的隐私权为代价。社会公众乃至于我们的研究者、读者都有兴趣来了解钱先生的思想和手札内容,但另一方面又不能以侵害他人的权益为代价,这两者需要一个平衡,这个平衡最终需要由法律来判断,同时也要有伦理和道德的判断。“信件拍卖的有关法律问题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如果我们社会对收信人所有权不作出必要规制,并对这种侵权行为听之任之,这将对社会产生一个非常危险的导向:在中国,可以借拍卖等其他手段之名,随意侵害公民非常私密的个人信件及其隐私。这不但将摧毁人与人之间已经非常脆弱的信赖关系,使得人人自危,不敢坦诚交流。重要的是使诚信严重缺失、法律不再是良法之治,这将严重阻碍我国的法治进程。法律界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此类案例,向全社会发出强有力的正确指引,引导所有公民在行使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王玉亮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成为一次典型性案例,为以后 类似案件的诉 讼提供宣判依据的范本。

  民间收藏市场上,名人信札流通量更大,涉及著作权和隐私权问题更多;将成为中国拍卖人一个参考案例,拍卖行将以此为鉴

  知名评论家、学者、近代史研究者解玺璋则从另一个角度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思考。他在最新的一篇文章中写道:“在卖与非卖之外,更重要的是对名人信札的保护、开发和使用。名人信札在历史研究中的特殊地位表明了它的双重性质,即它的私人性、私密性和公众性、公开性。就后者而言,主要是从名人与历史之关系的密切程度来考虑的。关系越密切,其公众性、公开性的程度就越高。应当承认,很多名人信札都与重大历史事件相关联,是这些重大历史进程的见证,其历史价值是任何材料都难以替代的。再有,名人往往因其在历史上的贡献和特殊地位,本身就是研究对象。而私人之间的通信,由于较少地戴有‘面具’,更多真性情的流露、思想的表达和人生境遇的描述,也很少有人为的禁忌而显得随心所欲,公开坦诚。因而,这些信札对于了解一个人的思想、性情乃至历史真相,就显得尤为重要,往往一封或一批书信的遗失或湮灭,便意味着一段历史真相的永劫不复。大家都知道的徐志摩遗留在凌叔华那里的著名小箱子,恐怕早已经不在人世,那里面珍藏的历史真相自然也随之烟消云散。”

  其实,名人书信早已是拍卖会上的“抢手货”,其中以宋元明清信札居多,当代的也不少,其中就包括很多在世名人的信札。但是,信件当事人要求撤拍的情况可能还是第一次出现。北京传是拍卖公司去年秋拍拍卖了莫言信札,价格达到2万元以上,并被广泛报道,但至今莫言都没有对此公开表示异议。传是拍卖书画古籍经理韩斗分析,国外很多拍卖行都有名人信札拍卖,在世名人信札的拍卖也很多,但至今都没有出现争议。出于市场考虑,现在上拍的过世名人信札比较多。韩斗表示,只要拍品符合拍卖标准,都可以进入委托拍卖的程序,拍卖行并不会提前与写信人做特别沟通。

  对于很多拍卖人来说,该事件也成为他们拍卖经历中的第一次。中国嘉德古籍善本部总经理拓晓堂认为,这将是中国拍卖人很好的一个参考案例,遇到类似事件时拍卖行将可以以此为鉴。

  盘古拍卖总经理朱邈则认为,书信内容的公布确实对在世的人不太尊重,虽然从法律条文上不违法,但是还是要尊重杨绛的意见。

  其实,除了拍卖会,在民间收藏市场上,名人信札的流通数量、保有数量更多,因为都是私下交易,所以基本无法监管,其中所涉及的名人著作权和隐私权问题可能更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名人信札的私人性、私密性就会逐渐减弱,而公众性、公开性反倒会慢慢增强,它的公开和使用总是可以期待的。这里,我倒有个不情之请,希望杨绛先生能就这批信札和手稿立下遗嘱,给其未来的公开和使用留下一份法律依据,则善莫大焉。”解玺璋文章的最后这段话,可能也说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

  据知情人爆料,杨绛方面律师已给中贸圣佳拍卖公司发去了律师函,要求对方撤拍。

  杨绛的助理兼保姆吴女士表示杨绛先生很忙,最近也经历了很多事,已经很疲惫,称公开信已经用他们的方式公布,杨绛先生不愿再出面做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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