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南大桥事故原因调查有了新进展,大众网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坠落桥下的运载石块的自卸货车总重合计为51.66吨,而大桥的最初设计标准为“汽-15吨”,货车超载近37吨。
2013年4月29日下午5点左右,沂源县鲁村镇南大桥的一个桥洞发生坍塌,一辆载有石块的重型自卸货车、一辆轿车和一辆摩托车坠入河床中,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沂源县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力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今天,大众网记者从沂源县交警部门获悉,肇事货车所载石块的重量为34.3吨,该车自重为17.36吨,合计为51.66吨。
记者从沂源县交通部门了解到,坍塌的桥梁建于1988年,设计荷载标准为汽-15挂80级(折合20吨)。2008年该桥养护评定为四类桥,限载通行能力为15吨。桥上所设立的限重标志牌上,标注也为15吨。
至于桥梁本身是否存在建筑质量、结构缺陷问题,仍在调查中。(记者 马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