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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入户盗窃后又敲诈 失主满足两次要求后报警

2013-05-03 14:00:0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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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偷入户盗窃后,以盗窃的证件、票据等敲诈失主。失主在满足其两次要求后,终于忍无可忍报了案。

  日前,内江资中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宋某。

  宋某一直在家待业闲耍,空闲时以帮“野的”拉客为生。不久前,宋某遇到了朋友张某(未查实身份),二人便经常在一起闲耍。张某说有人愿意出2万元,偷一家人的保险箱,问宋某是否愿意,宋某见有利可图,便答应了。

  2012年11月7日晚,两人一起潜入资中县水南镇某小区,成功将保险箱、3000余元现金等盗走。事后,张某分得赃款5000元。在帮张某望风过程中,宋某窜至该小区另一栋楼,通过翻窗方式进入某单元二楼黄某的卧室内,将里面的IPAD、“索尼”相机等物盗走。

  宋某、张某在曹某家盗窃完毕后,发现所盗保险箱内有大量的证件和借款票据,便决定用证件、票据等物来敲诈曹某。随后,宋某办了一张132的电话卡,张某写了一张“曹某,要回东西请回电132…”的纸条,并将装有纸条的塑料袋挂在曹某家门把手上。

  不久,曹某便发现了纸条,随即与宋某等人联系,二人便证件、票据等为要挟,先后两次向曹某索要赎金,曹某在交纳了9000元后,仍只取回部分财物。当宋某等人再次要求曹某以19000元赎回剩下物品时,曹某终于不堪忍受,随即报警。

  宋某于去年11月13日被抓获归案。日前,资中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宋某。 (李林 记者 江龙)

[作者:燕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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