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闵女士通过党报热线读者接待室咨询:现在高层楼房上,很多顶楼的业主自建了一些阳光房和阁楼,既影响了大楼美观,也破坏了楼房整体结构,可能还会影响建筑的安全,不知这些阳光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目前对此类问题都是如何查处的?可以强拆吗?
调查反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对于市民提出的顶楼搭建阳光房和阁楼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如建筑物、构筑物在开工建设前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属违法建筑。当前楼顶违法建筑的查处客观存在着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以及拆除恢复难等问题,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此类违法建筑时同地面违法建筑一样,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的,其中对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辖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