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晚,发生在芒市金塔大街的一起肇事逃逸案在当地引起关注: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书记黄双虎酒驾肇事后逃逸,造成姐弟俩1死1伤,其中姐姐一名22岁的女大学生身亡。昨日,芒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回放
酒驾撞倒两姐弟后逃逸
1月31日晚8时18分,在芒市金塔大街阳光经典小区(希思科公司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撞倒路边的两名行人后逃逸,造成两名行人1死1伤。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成立“1·31”专案组,立案展开侦查。2月1日上午10时30分,警方最终锁定芒市团结大街65号停车场内一辆车牌号为“云NA3717”的黑色雪佛兰汽车是肇事车辆。经警方证实,肇事逃逸者系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党总支委员、书记黄双虎,今年33岁。
死者杨某,女,22岁,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学生,事发前不久刚放寒假回家,伤者杨某,系死者胞弟,17岁,芒市职业教育中心学生,2月18日已经出院,3月17日到医院复查后医生证明康复状况良好。
事发后,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协议中,肇事方一次性付给受害方76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成为目前德宏州有记载的最高额死亡赔偿金。
指控
肇事第二天想找表弟顶包
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皆证明黄双虎系酒后驾车撞人。在黄双虎与29名同事一起吃饭后,同事杨某曾询问其能不能开车,但他回答可以,并选择自己驾车回家。证人李某、梁某、王某和熊某在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中称,当时肇事车辆车速很快,撞上路边行走的两名行人后发出很大的撞击声,当时立刻有女子大喊“停车,停车,撞到人了”,但肇事车辆并未因此减速或停下来探视伤者,而是继续往河东路方向行驶。
据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表明,案发后第二天,黄双虎的表弟陈某接到其电话,提出想让陈某替其顶罪的想法,但陈某因为害怕驾驶执照被吊销所以并未同意。
事发后,黄双虎的家人积极地对死伤者家属给予赔偿,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于2月3日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76万元。在伤者杨某住院期间,黄双虎的家人也积极主动地照顾伤者,并达成谅解书。
争议
肇事时意识是否清醒
“黄的父亲,一位60多岁的老人到了医院就给家属下跪”,辩方律师称,家属每隔几天就去慰问伤者,并参与了照顾工作。“对不起!对不起!”庭上的黄双虎精神萎靡,一直对自己的行为向死者和家属表达歉意,在最后陈述时更是用一连串的对不起表达悔过之心。
检方认为,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在本案中,意识到出事的黄双虎并未就此停车救人或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处理,而是驱车驶离现场,造成姐姐杨某抢救无效死亡,弟弟头部受到重创。黄双虎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赔偿的76万元“买不回一条人命”,应处有期徒刑7年。
黄双虎则认为量刑过重,辩方律师认为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黄双虎是当地的少数民族干部,得过11次荣誉证书和先进干部表彰。”辩方律师称。经过近5个小时的庭审,公诉机关和辩方律师对案件中黄双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和肇事时意识是否清醒等情况颇有争议,但对于黄双虎酒后驾车的行为予以确定。
目前,此案还将经过芒市法院刑事法庭合议后择期宣判。庭外,记者连线死者家属了解到,弟弟小杨还没有回到学校,医生建议其在家休养。(董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