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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天价事故停车场 停车500天被收8万多

2013-02-27 09:26:00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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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自己驾驶的罐装混凝土车出了事故,车辆在事故停车场停放了 500多天。今年春节前,事情终于处理完了,省会司机李师傅去取车,却被高达 8万多元的停车费“吓懵了”。几经“还价”,价钱最后降到了55000元。李师傅非常不解:“事故停车场到底有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我究竟应该掏多少钱?”

  事件

  8万元停车费吓懵司机

  2011年9月,李师傅驾驶罐装混凝土车工作时,不慎将人撞伤。9月11日,李师傅开的罐车经交警处理,停放到南二环建设大街北行50米路东的远驰事故停车场。由于伤者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50万元,李师傅的罐车便一直在停车场停放。“今年年前才把事情处理完,1月30号交管部门发了放车证。”

  李师傅托自己一位与远驰停车场熟识的同事打听得知,要取车需要交付8万多元的停车费。李师傅向记者展示了一张据称是停车场工作人员手写的纸条,上面写着:“共509天,共81440元。”看着平均下来高达每天近160元的“天价”,李师傅一下子懵了。

  无奈之下,李师傅又通过熟人与停车场协商,希望能“打个折”。价钱从8万多元还到了6万元,但对方表示发票就不给了。

  李师傅依然愁眉不展。他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单位为国企,各项钱款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如果没有发票,将无法正常入账。

  因为费用的事,李师傅至今还没有把车取出来,“这又过了好多天,又是好几个160块。”

  探访

  “还价”后降到55000元

  2月26日,记者以罐车所属公司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名义,与李师傅一同来到了远驰事故停车场。

  停车场内,报废电动车、轿车堆成了小山。现场一位司机师傅透露,许多电动车被送到停车场后,车主干脆选择弃车。“电动车一进一出就得200块钱,车本来就不新,还不如扔在这里不要算了。”

  记者随李师傅走进了左手边一个小房间。停车场收费处一名工作人员称,李师傅的罐车年前就可以取走了,原已谈到6万元的停车费还可以再降5000元。“现在谈的是55000块,没法开停车费发票,只能开修车费发票。”李师傅说,这一个月来他一直在为停车费与停车场“讨价还价”,但55000元的最终“成果”依然让他吃不消。

  工作人员提供了该停车场一位王姓经理的电话,记者随后与这位王经理取得了联系,当记者问及近160元/天的收费标准从何而来时,对方并未作出任何答复。

  调查

  “打折价”高出规定10倍

  一位不愿表明身份姓名的罐车司机向记者透露,重型车司机常与各事故停车场打交道,就石家庄市而言,各停车场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我知道新华区的某个停车场是80块一天,但也有100多块一天的停车场,价钱多数都能协商。”如果停放时间较短,不少事故车的停车费就成了“一口价”,“给二百吧,给一百吧,常有这样的。”

  事故停车场收费是否有统一标准?记者就此咨询了市物价局经费处。工作人员介绍,停放在事故停车场的小型车停车费为10元/天,大车(15座以上的客车或4.1吨以上的货车)为15元/天。车辆载货,停车费则按20元/天收取。如果停放超过20天,20天后的停车费将减半收取。

  李师傅的罐车如以停放500天、每天停车费20元计算,则前20天应收取400元,余下的480天停车费减半,应收取4800元,共计5200元。即使目前“协商”后的“打折价”55000元,也是这个数字的十倍还多。

  提醒

  遭遇违规停车费可举报

  记者通过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了解到,市民遭遇不合理停车收费,已付款者可以保留发票等证据,拨打12358进行举报。据监督检查分局的一位孙姓负责人称,如李师傅这样未付款的情况,可以写份事件过程的文字说明进行举报,物价部门将对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属实,将对收费方予以处罚。

  这位负责人同时也表示,就目前来说,事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确存在争议。“该收费标准定于2003年,距离现在已过了10年”,与社会停车场相比,事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有些偏低,不少事故停车场为维持生计自行提高价格。但无论如何,物价局都会接受广大市民关于违规收费的举报。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停车费每天高达近160元,不仅违规,而且十分不合理。

[作者:吕思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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