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2月21日电(翟李强)2月21日,广西北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决定批准北海市政府暂不发展核电的议案。
据介绍,2012年以来,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核工业集团公司先后在广西开展核电项目厂址普选和审评工作,并分别筛选了北海市合浦西场镇大岭、大坡、官井、白沙镇石子坝、东海等选址。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北海发展核电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要求不符,北海现在或者将来都不宜发展核电项目。
北海市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以来,北海市已基本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化的现代化产业集聚基地、旅游商贸物流中心、生态宜居城市。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如果在北海发展核电项目,必然对北海发展宜居城市造成负面影响。此外,从广西用电需求来看,目前不存在缺电问题,而广西在建和储备能源项目已经满足未来十年的用电需求。
据悉,截至2011年底,广西在建及核准的电源装机共计6279MW,已取得“路条”的电源装机共3230MW。储备电源方面,已完成或开展可研的火电项目18150MW,核电项目4000MW。根据南网“十二五”规划有云南和贵州送入广西的区外电力总计3600MW。以上这些项目建设总容量累计达35259MW。
目前与北海毗邻的广西防城港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号、2号机组在2012年全部完成穹顶吊装,该工程建设全面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两台单机容量为百万千瓦的核电机组,预计首台机组将于2015年初投入商业运行。首期两台机组建成后,每年可为北部湾经济区提供150亿千瓦时安全、清洁、经济的电力。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北海的风能、潮汐能、太阳能等有环保型电力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如若开发利用,完全可以为将来的发展储备更多的电力资源,没有必要在北海上核电项目。
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北海市按照特大城市规模规划建设,发挥宜居优势,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100万至20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住140平方公里以内。
据悉,目前,在国内没有一个核电项目建设在特大城市附近的先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