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地点:江苏省泗阳县
案发缘由:大货车满载的高档白酒不翼而飞
满载高档白酒的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驰,中途没有停车,200余箱价值近50万元的白酒却不翼而飞——一个跨省尾随满载高档白酒大货车的“扒酒”团伙很快被警方捣毁。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伙窃贼已作案三起,涉案白酒价值人民币80余万元,团伙成员王新、李广权、王领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3年6个月、10年6个月,并处相应罚金。同案嫌疑人郜长青、张连申、常燕、李俊广等人正在审查起诉之中。此案首犯、驾驶技术一流的刘新占目前在逃,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捕中。
行车未止
200余箱白酒不翼而飞
2012年1月3日夜,司机老葛驾驶一辆大货车从宿迁市某酒厂拖运3500箱白酒在徐淮高速一路向东疾驰。行驶至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时,老葛从后视镜中发现货车网绳、篷布被风吹起,下车检查发现,200余箱价值近50万元的白酒不翼而飞。老葛立即报警。
警方迅速调阅行驶路线上的监控,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一个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盗窃团伙。
2012年2月16日,宿迁市泗阳县公安局在河南省郸城县公安局和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李广权(外号“老三”)抓获。同日,犯罪嫌疑人王新、王领伟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潭村一私房出租屋内被抓获。2012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常燕、李俊广、郜长青等人在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出租房内被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宿迁市洋河镇周边,这样的案件并非第一起,2011年12月8日、9日,在淮安市盱眙县、洪泽县已经发生了两起这样的扒车越货盗窃白酒案件。
分工明确
事先“踩点”准备作案
王新,外号“天王”,1988年6月生,河南省鹿邑县任集乡王寨行政村王寨人,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参加了上述三起飞车盗窃白酒案件。在审查起诉时,他津津有味地向办案检察官吹嘘起他们的“独门绝活”。
据王新交代,他们几个人偷酒时分工很明确,但主要以刘新占、李俊广、“老三”几个人为主,再通过电话约一些人。每次十人左右,开着白色的本田和黑色的普桑轿车,在河南省鹿邑县城西关红绿灯路口碰头,集合后将其中一辆车开到县城郊区偷一副汽车车牌号。
“天亮之后,其中一辆轿车直接去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某酒厂‘踩点’,另一辆轿车则到江苏省泗洪县工业园区附近找其同伙驾驶的红色解放大货车,车厢里装着一辆白色的五十铃厢式货车。”王新说。
天黑以后,他们把白色五十铃厢式货车从红色解放货车上卸下,在没卸车之前,将偷来的牌照换在白色五十铃货车上。然后,刘新占开着白色的五十铃小货车,再有两人分别开着白色本田和黑色普桑前往洋河镇,解放牌大货车则在原地。
“这辆改装的白色厢式小货车可不一般,它是作案主要工具。”王新说,车是老式的四方“脸”,车厢顶部被卸,只留厢体四周,再将一个类似云梯的长架子固定在驾驶室顶部。
两车疾驰
搭“云梯”偷酒如演大片
搭载“云梯”的白色箱式小货车停在事先“踩点”的酒厂边的小胡同里。白色本田轿车和黑色桑塔纳轿车负责在酒厂门口观察,“为了防止别人注意,两辆车子还会不时的对调位置。”王新说。
据王新交代,大概晚上九十点的时候,“踩点”的人电话通知“有好酒出来了”,他们便迅速做好跟踪准备。本田车在被盗目标后负责望风,黑色普桑在被盗大货车前边再去寻找作案目标。刘新占负责开搭载“云梯”的白色厢式小货车,副驾驶专事指挥和联系,另外几人在小货车车厢上伺机出击、负责偷酒。
“刘新占先开车慢慢靠近被盗大货车的尾部,快接近时就熄掉大灯。刘新占靠自己的驾驶技术紧紧贴着大货车尾部,并保持与大货车相同的速度,这样两辆车呈现相对静止的状态。小货车贴上去的时候,两个大胆一些的人便从‘云梯’爬上大货车的尾部。”王新说,随后,两人便把大货车上的酒搬起来往小货车上抛,小货车车厢上的人则负责接酒、码酒,每次至少偷一百多箱。
按股分赃
便宜的白酒不值得下手
据王新交代,偷完之后,两辆小轿车跟小货车接头,然后两辆小轿车带一部分人直接回河南;另一部分人则去找大货车卸酒后,一起直接到广州销酒。一个星期左右,他们在广州把酒全都销掉,按照大家说好的份子分成。
“我们偷盗的主要目标是价值400元一瓶以上的白酒。价值200元一瓶的价格偏低,划不来,如果通过‘验货’发现是200多元一瓶的,就会主动放弃,寻找下一个目标。”王新说,主要原因是参与的人一般比较多,参与偷盗和运输的车辆也算份,所以每次即使是偷到400元一瓶的,分到每个人手中也就只3万元至5万元,200元一瓶的不值得下手。
据王新、李广权、王领伟供述,河南鹿邑、淮阳这些地方,用这种方法偷东西的人很多。他们特别强调,要想干这种尾随大货车卸货的活,必须有一个好的驾驶员,其他人只要有胆量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