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给茅台和五粮液下了4.49亿罚单,罚款缘由是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其中,茅台被罚2.47亿,五粮液将罚2.02亿。据估算,罚款金额占2012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
中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在2012年末,受塑化剂影响,白酒行业遇寒潮之时,茅台对3家低价销售和串货的经销商开出罚单,下发的通报文件表示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提出黄牌警告。
时隔不久,五粮液也发布营销督查处理通报称:极个别的五粮液品牌运营商和五粮液专卖店我行我素、不按规则、不顾大局、不识大体,低价、跨区、跨渠道违规销售五粮液。
相关专家曾表示,茅台、五粮液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茅台和五粮液“限价令”涉嫌价格的维持、固定,有纵向垄断的嫌疑。
对于高价罚单,茅台集团办公室主任邹欣回应称,从企业发展角度看,企业犯了错应允许企业改正。
对于发改委的处罚各方秉持不同态度,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认为,白酒企业维护自己的市场价格完全是企业行为,两家酒企并未构成市场垄断行为。
而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对发改委的处罚表示认同,并认为,酒企应尊重市场规律,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强势地位来控制和压迫经销商。郝鸿峰表示,此次酒企因价格垄断被罚可以让白酒价格降下来,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并对酒类企业会起到警示作用。
和郝鸿峰观点相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也表示,在对高端白酒的价格垄断进行处罚和政策对高端白酒的压制下,白酒将回归价值的本质。
贾宁认为,此次处罚说明政府看到了白酒行业的问题,反垄断调查和罚款的目的都是希望行业走好、走稳,白酒作为大众消费品如果过于浮躁,损失的不仅仅是购买其股票的投资者,最后还是会导致企业本身的损失。
中国政府近年因市场垄断行为对企业处罚一览表
三星等六家境外企业因液晶面板价格垄断被罚3.53亿
2013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2001年至2006年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
发改委对山东两家涉嫌垄断医药企业开出逾700万罚单
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两医药公司垄断复方利血平原料药 受到严厉处罚》公告称,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顺通”)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华新”)非法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致相关制药企业停产,触犯了《反垄断法》、《价格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其中山东顺通合计687.7万元,山东华新合计15.26万元。这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发改委对电信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
发改委2011年11月9日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查明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察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对中国电信来讲,互联网的收入是相当高的,利润大概在500亿左右,中国联通利润大概是300个亿,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成立,处罚在1%到10%的范围内。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为此将遭到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
发改委处罚各银行违规收费邮政储蓄银行被罚180万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网站2011年8月发布消息称,已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1日至5日违规收取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进行严厉处罚,其中中信银行总行等被罚200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被罚180万元。
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被开200万罚单
2011年5月,国家发改委查明,联合利华3月向各大超市发出调价函,通知旗下日化产品4月1日起涨价,并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日化行业进入涨价周期”、“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等言论。这些行为导致日化产品涨价的信息广泛传播,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个别超市联合利华的产品日销售额超过正常时期的几倍甚至十几倍,扰乱了市场秩序。联合利华证实被罚200万元,这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针对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开出的首张高额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