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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举行同性婚姻公听会 民间团体推“伴侣制”

2012-12-26 13:30: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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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日审理同志伴侣陈敬学、高治玮的结婚登记案,两人召开记者会除了谈对官司感想,也秀出两人之前的喜帖与婚纱照。 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中新网12月26日电 台湾当局立法机构今(26日)将举行“同性婚姻合法化及伴侣权益法制化”公听会,讨论同性婚姻、伴侣家庭、多人互助家庭的可行性及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伴侣盟)表示,台湾应开放“不限性别、性倾向、不以性关系为必要基础”的伴侣制度。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伴侣盟表示,平等与多元成家议题在台湾民间社会早已不陌生,今年7月提出第一部由台湾民间自主起草的“民法修正草案”,其中包含“婚姻平权、伴侣制度、多人家属与收养”,目前已获得超过4万人、210个团体联署支持。

  伴侣盟对多元家庭法制化有以下主张:应直接修正“民法”,打破婚姻性别限制,让双方当事人,不受限于自身的生理性别与性别认同,均可自由缔结婚姻。其次,应开放“不限性别、性倾向、不以性关系为必要基础”的“两人自由缔结为伴侣”,此伴侣制度不应该是婚姻的次级品,也不是婚姻的替代品,而是一套与婚姻并行、提供给民众一个真实且平等的选择。

  伴侣盟强调,这套制度应该直接放入“民法”,而非另订“特别法”,以避免将伴侣家庭特殊化或标签化。在伴侣盟的规划里,伴侣制度的效力仅止于两人之间,其居住、财产、遗产继承均可依照双方需求开放协商,且单方亦得解消契约。它是一套比起婚姻更为弹性自主,更重视当事人自主协商与鼓励好聚好散的制度。

  伴侣盟说,现代社会中多位好友成家的实例已经日益浮现,应该直接修正有关“家”的条文,让“家”的定义不再是以“亲属关系”为必要基础,只要是以“永久生活”为目的同居在一起,无论是否有血缘关系都可以登记成为家人,共同成家。

[作者:夏涵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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