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是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的“大限”。作为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今年以来“异地高考”逐渐升温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民生议题之一。
作为全国外来工第一大省的广东,随迁子女就地升学政策牵动着各方神经。广东“异地高考”政策即将发布,那么,政策制定难点在哪,它的发布将带来怎样的影响?日前,省教育厅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政府参事和专家座谈,就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意见再次听取意见。昨日,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以及部分与会参与政策论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深度剖析异地高考政策出台的动向和难点。
部分与会专家
李玉忠:省人大代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授
叶丽琳:省人大代表、广雅中学校长
高凌飚:省政府参事、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谭元亨:省政府参事、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冯增俊:中山大学教授
黄君凯:暨南大学教授
李盛兵:省民盟常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何晓园:省政协特聘委员、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1 谈意义
“异地高考”松绑释放积极信号
政策破冰是教育公平重要一环,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加以落实
南方日报: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如何看待这一举动?
李玉忠: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的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原则上讲是一个好政策。文件确定了异地高考政策的三个原则,即“坚持有利于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三者密不可分,不能有所偏颇。
黄君凯: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政策的松绑有积极意义。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对北京、上海和广东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而言,突破高考报名的户籍限制,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迫切需要。广东历来重视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统筹解决365万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问题,这是很大的成就。现在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原则,在多方调研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将出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具体实施方案,这对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李盛兵:“异地高考”政策破冰,这是一个好事。“异地高考”是社会教育公平中重要一环,实行“异地高考”,是城镇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对各地经济总体上有好处,如果不让符合条件在广东工作的随迁子女在当地考试,有损教育公平,也可能造成城市务工人员和人才的流失。
谭元亨:改革30多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以相当高的速度推进,但是,由于区域间的社会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城市化带来的人口过度集聚、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矛盾十分突出。国务院启动“异地高考”,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加以落实,体现对民生的关注和重视,从国务院的文件精神看,是要既保障公民的教育公平,又要推动国家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