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云南《生活新报》在官方微博上爆料:“【奥运冠军人气高,脾气也不小】今天上午《生活新报》记者到昆明海埂基地采访,巧遇奥运冠军孙杨,拍几张照吧!没想到冲出一中年大汉,上来就和冠军一起抢夺相机,双方爆发冲突,孙杨怒火冲天地对记者爆粗口:‘我他×的不想发火,信不信我把相机砸了!’最后赢的当然是冠军,删除照片、扔下记者扬长而去。”
原来,孙杨最近跟随恩师朱志根到海埂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高原训练。去年11月和今年4月,孙杨曾两次来到这里提升有氧能力。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吕炜也在微博上表示:“看到孙杨精神抖擞地在云南海埂训练的样子,感到高兴。加油吧,小兄弟!那条小花裤衩很可爱,哈哈!不过陪你在路上走的那个胖个子工作人员,在维护秩序时,有点‘粗鲁’,照片不骗人,请这位仁兄注意行事动作,以礼待人。”
凤凰网发布了几张现场照片,标题是《孙杨海埂冬训随行人员阻拦记者》,图片说明是:“2012年12月18日,云南昆明,孙杨在海埂基地参加冬季集训。已进行多日集训的孙杨从游泳馆内走出,记者上前希望采访遭到拒绝,随后孙杨及其随行人员在路上抢夺记者相机强行将图片删除。”图片中,孙杨身着明黄色上衣,戴着棒球帽,神色自若,在记者拍照的时候,一名穿深绿色上衣的男子上前阻拦、挡住镜头……
随后,浙江队人员出面澄清:“孙杨上午昆明训练后在去餐厅途中,突然冲出来两个人对着孙杨使劲拍,被喊停后不理仍然猛按快门,其他工作人员上前删除照片,孙杨没有爆粗口也从不骂人。游泳队规定,媒体如需采访和拍照须经申请和同意,运动员有拒绝的权利。保护爱惜孙杨,应从媒体做起。”
》记者观察
孙杨的肖像权
伦敦奥运会后,这是孙杨第二次陷入争议性事件。9月的天津大运会期间,孙杨的母亲与一名天津网站记者发生冲突,当时孙母说:“不管是媒体还是志愿者,都不能拍孙杨训练的照片,孙杨的形象是有版权的。”这次海埂基地的冲突,更说明孙杨和身边人是多么在意维护他的肖像权。
那么,记者在训练馆外拍摄孙杨的照片,到底有没有侵犯他的肖像权呢?
肖像权是指肖像主体对自己肖像的支配与控制权。孙杨是公众人物,他的知名度远超常人,法律规定,与隐私权一样,公众人物的肖像权边界相对要窄一些。一般认为,公众人物在非私人区域被拍摄的照片,不侵犯肖像权。
如果记者是跟踪到孙杨的宿舍进行拍摄,又没有经过孙杨的允许,那就属于偷拍,与狗仔队无异。2011年,TVB小生黄宗泽在家中被狗仔队偷拍到与女友胡杏儿亲热,照片被杂志曝光,最终那两家杂志被判定违规侵权。
然而,记者在体育馆外的道路上拍摄孙杨,属于街拍和抓拍。新闻摄影是出于一种社会公众利益需要的工作,因此只要照片是用于正常的新闻报道,通常不构成侵权。当然,记者应该尊重被拍摄对象,这也是新闻道德的一部分。
这几个月,孙杨曾多次表达出组建个人经纪团队的意愿,他应该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在应对训练比赛、商业事务和媒体采访的时候感到力不从心。要减少这类负面事件的发生,也许,孙杨在提升自我修养的同时,拥有一个为他全方位维护形象的团队会有帮助。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