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
认为申请已通过,在外再买一套房
昨天上午10时,记者到郑州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实地探访。一名核查人员正坐在电脑前,审查申请者房产信息。这名工作人员说,骗购手段五花八门,让人目瞪口呆。
今年9月28日,金水区居民张某向社区提交经适房申请书。经过社区、街道办、区房管局审核,今年11月27日,申请书被送到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准入登记科。
根据保障房联合审查机制,工作人员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输入张某的身份证号,结果查出其名下已有一套超大面积的“房改房”。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适房申请者必须“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因此张某的行为属严重违规。
经查,今年11月中旬,张某通过熟人查询到区里已经审核过他的经适房申请,认为“万事大吉”的他,就在金水区孟砦北路以2403元/平方米的低价,购买一家公司一套123平方米的“房改房”。
郑州市房管局核查人员说,张某已被勒令停止申请经适房。
案例
2
假离婚申请经适房,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负责核查保障房申请者婚姻登记等信息的民政部门,记者还发现一起离奇的“离婚案”。
10月11日,郑州管城区居民何某和丈夫协议离婚。不到一周,她就向社区提交经适房申请书。郑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在核查何某的申请信息时,觉得非常蹊跷,但认真核查离婚证明后,并未发现有问题。然而,细心的工作人员将何某的信息进行标注,提醒其他部门认真进行核查。
不久,郑州市房管局核查人员在查询何某的名下房产信息时,发现她的名下并没有房产。但是,一个细节引起核查人员警惕——何某原爱人杨某名下有一套房产。
经过调档、查询,核查人员发现,何某与杨某在婚姻期间拥有一套124平方米商品房。虽然离婚后何某名下并无房产,但是按照经适房申请规定,“名下无房产或者家庭平均面积不足20平方米这一条件,应该满3年”。
最终,核查人员电话通知何某,说明政策。何某也承认,她与爱人是假离婚,目的就是申请经适房。最终,何某被退出经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