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征迁安置篇:
各项管理以人为本 失地农民蝶变市民
“知临,大君之宜,吉。”(采用智慧型管理,是高层管理者的最佳选择,吉祥。)“敦临,吉,无咎。”(采用宽厚式管理,吉祥,无过错。)“悔亡,有孚改命,吉。”(矛盾解决,大家满意,变革成功,吉祥如意。)《易经》
10月18日上午,总投资近30亿元的郑州引黄灌溉龙湖调蓄工程开始蓄水,这一点睛之笔标志着郑东新区约40平方公里的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龙湖区域,按计划将在五年后由蓝图变为现实。而就在龙湖工程开始蓄水当天记者发现,曾在龙湖开挖前这片土地上祖祖辈辈衍息下来的很多群众,都不约而同地跑过去,或站在堤岸或跑到水位尚未漫浸的湖心区,深情而留恋地张望……“这就不禁会让人想起征地、拆迁这一一度被认为很敏感的问题”。
有媒体报道称:2012年1月7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徐绍史部长在讲话中指出,要特别认真总结包括河南郑东新区“和谐拆迁”在内的基层实践探索经验,为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完善配套法规提供经验借鉴……郑东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涉及100余个自然村,1000多万平方米房屋,8万群众,拆迁面积大、人口多、情况复杂……
“那么,郑州东区建设中对故有村庄的拆迁和对村民安置,到底是如何进行的呢?”
阳光操作农民满意 人性管理城市宜居
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说:“郑东新区区域内的所有征迁活动,都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的要实现征迁群众‘两好’的原则下采取的阳光操作。”
据介绍:所谓阳光操作,一是指公开拆迁过程。“就是说无论是整体拆迁方案,还是村庄的具体拆迁办法,都得经过村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进行公示、讨论通过”;二是指公开附属物数据。“就是在前期对附属物进行认真普查的基础上,拆迁前进行再次核对,以‘三榜定案’形式将附属物情况进行三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错必改,以求公正、准确”。“此外,我们统一了执行标准,并在广泛告知群众享有的权利和维权方法的同时,设立拆迁工作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质疑、投诉,来电必接,凡事必应”。
“在土地、附属物等补偿标准的确定上,我们都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严’的标准执行的。”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征迁和安置问题应该说我们是非常注意和重视的。所以2002年郑州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要让群众住得比过去好,生活得比过去好’的原则,并按照‘两好’原则去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李克在回答郑东新区建设过程中,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所涉及到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时说。
“当时我们的征迁补偿经费远远高于国家标准。因为老百姓利益诉求是很直接的。所以说,效率让路于公平才更会出效率。这是每个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都必须注意到的问题……郑东新区建设这十年来,总体上来说是很和谐,很平稳的。”李克说。
有资料显示:郑东新区共规划了8个安置小区,小区的选址均相对集中在被拆迁的村庄附近,并公开招标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建设,且全部按城市社区标准进行配套和管理。安置小区住房享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和相关费用减免等各种优惠,并办理房产证,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群众的住房、生活成本。
此外,关于人性化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还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被征迁的东周行政村有5个自然村,其中只有东周和西东周两个自然村的村民都姓周,这些村民们对村名都很有感情,“但当时考虑到,如果将社区名字带上‘周’字,取名‘五周’的话,势必会导致非周姓的村民的不满情绪,造成不和谐因素,于是,为了满足五个自然村村民的共同诉求,便取了‘五州汇富’之名”。此外,“为了满足村民们对‘根文化’的需求,我们还专门编撰了5个自然村的村史,发放都每家每户”。同时,“为了关照村民们的情绪,让他们有归属感,政府把社区所在的路就取名叫了‘东周路’”……
“按照人均9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对群众进行安置,确保了每人都能够分到一套70平方米住房的同时,还预留了创业、经营用地。”郑东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新民说:“最后算下来,相当于每个人分得了70平方米的基本住房和20平方米的商租房。商租房的租金可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生活来源。”
郑东新区原榆林村的刘艳花告诉记者,征迁后她一家共分到280平方米的安置房,其中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出租后,每月租金就有1200多元。“有些家里人多,能分好几套房子。一个月光租金就有好几千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