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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液化气掺二甲醚 泉州个别充气站掺混牟利

2012-12-03 11:26:00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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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暗访所用的钢瓶已过期,但充气站照充不误。

  11月23日,山西火锅店爆炸造成14死47伤的惨剧,燃气安全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瓶装液化气频频泄漏、爆炸,背后黑手究竟是谁?有专家说,因为瓶中掺混的二甲醚腐蚀了密封圈,而一些液化气钢瓶又超期未检验,从而引发事故。连日来,记者对市区某液化气公司进行了暗访,以消费者身份顺利充装了7瓶液化气,其中两瓶为过期钢瓶。经部门初步检测:液化气瓶中二甲醚含量超过了55%。

  报料

  瓶装液化气掺混二甲醚

  近日,一位液化气行业内部人士向记者报料:瓶装液化气掺混二甲醚现象在本市也存在,这也是该行业一个公开的秘密。

  他告诉记者,二甲醚是一种可燃气体,液化气公司将两者混合,装入液化气瓶中,消费者根本无从知晓。

  据他介绍,2008年3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对二甲醚以及二甲醚与液化石油气混合燃料的使用,应当做到专气、专瓶、专用。

  “普通的液化气瓶装入二甲醚,可怕之处在于,二甲醚会腐蚀密封圈,从而引起泄露,严重的会引起爆炸。”他说。

[作者:宋亚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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