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创新“三化”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不断破解“三化”协调发展体制机制难题,以改革促创新、促发展,推动农业大区向现代经济强区转变。
第一节推进关键环节先行先试
稳妥推进人地挂钩工作。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在河南省选择部分地市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试点,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向中原经济区的其他地区拓展。有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县域经济发展。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一交易平台。建立人地挂钩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实施监管,确保人地挂钩试点规范开展。
建立农村人口有序转移机制。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突出解决住房和子女就学,促进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尊重农民工意愿,允许其进城落户后,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利益,继续保留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并依法进行流转,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及其亲属在子女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资金筹措机制。研究设立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点。落实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优惠政策,鼓励县域法人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提高农村存款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比重。优先支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空白乡镇、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粮食生产大县设立村镇银行。在符合法律法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投资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结构和行政层级,加快推行省直管县(市)改革,适时启动市县同城城市整建制撤县设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模式,打造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对非公有制企业投资领域和行业的限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产权、信息等要素市场,依法建立健全金融资产、环境权益产品等要素交易市场。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资源税改革,对煤炭等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对其他资源适当提高税额。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推进山西省开展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